5月13日,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于2021年5月13日,公司与中原建业订立商标许可协议。
据此,建业地产同意向中原建业集团授出将许可商标用于其业务营运及投资活动的权利,以及仅出于中原建业集团业务营运目的将许可商标分租予第三方的权利。
商标许可协议的年期自中原建业上市起计为期十年,惟经双方以其他方式终止者除外。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于2021年5月13日,中原建业与建业新生活订立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据此,建业新生活将向中原建业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的期限自中原建业上市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此前,建业新生活一直根据物业咨询及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向建业地产集团(包括中原建业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于建议分拆后,由于中原建业届时将不再为建业地产集团的一部分,故向中原建业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将不再属于物业谘询及管理服务框架协议的范畴。
由于建业新生活拟于建议分拆后继续向中原建业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建业新生活与中原建业已于2021年5月13日订立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据此,(其中包括)建业新生活将向中原建业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即于中原建业在中国郑州的营业地点及总部以及中原建业集团其他分支办事处,期限为中原建业上市起直至2023年12月31日。
中原建业集团在过去3年分别支付了10万,110万,240万的物业管理费。
此次协议后,中原建业集团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应付服务费的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350万元及人民币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