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政策及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声明”)

更新时间:2021年11月1日

私隐政策及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声明”)

私隐政策

尊嘉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尊嘉证券”或“我们”)致力为阁下提供优质的证券服务,为了维持阁下对我们的信任,尊嘉证券恪守以下原则,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权责一致原则

目的明确原则

选择同意原则

最少够用原则

确保安全原则

主体参与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等。

 

阁下的信任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阁下的重要性,我们将按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尽力保护阁下的个人信息安全可控。有鉴于此,尊嘉证券制定本《隐私政策》(下称本政策)并提醒阁下:

本政策适用于閣下通过任何方式使用尊嘉证券的各项产品及服务。在使用尊嘉证券产品或服务前,请阁下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政策,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后使用相关产品或服务。一旦阁下开始使用尊嘉证券产品或服务,即表示阁下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政策。如我们关联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中使用了尊嘉证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但未设独立的隐私政策的,则本政策同样适用于该部分产品或服务。

 

1.基于服务的需要,我们会收集和使用客户的个人资料。我们明白到客户对于其个人资料(「数据」或「数据」)的使用和保密极为关注。 

2. 保护客户数据的安全和私隐是尊嘉证券一直认真处理的事项。因此,我们订立了以下政策,矢志承诺遵守香港法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的规定,确保对客户数据的私隐、保密性及安全的责任。 

3. 如我们任何营运业务需遵从香港境外任何其他私隐法例,则只要不抵触相关的地方法例,本声明亦会适用。 

4. 按私隐条例,资料当事人是指属于相关个人资料的当事人的个人。 

5. 本声明事前毋须另行通知即可不时修订,阁下应定期查阅我们网站有关最新版本。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6. 尊嘉证券会从网站/应用程序的访客收集此等个人资料,乃由受访者自愿提供。 

7. 个人客户须不时地向我们提供数据,包括个人身份数据(如姓名、年龄、职业、婚姻状况、电邮信箱地址、电话号码、个人身份数据、电子签名、地址和其他联系数据、财务信息、信贷记录、财富来源、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和目标等)、事务历史记录、帐户资金和证券持仓数据、IP地址、浏览器类型及版本、时区设定、浏览器插件类型、操作系统或平台或装置数据(包括流动装置的IMEI码、无线网络及一般网络数据)等,以作私隐、或其他相关适用法律及法规下定义的敏感个人资料所述用途。 

8. 尊嘉证券亦会从公开信息、用于编排和汇报的独特内部识别号之形成、内部统计分析数据之形成、进入我们的网站或使用应用程序时、进行电话录音和/或使用电子媒介的通信或第三方的风险情报应用中收集客户的数据。

9. 阁下到访本网站/使用应用程序时会作记录,以分析网站/应用程序的访客人数和一般使用状况。

10. 有关客户之数据只会用于进行尊嘉证券本身业务的合法用途,及进行产品设计及优惠,有关客户的数据(及其他数据)可能会用作以下用途:

· 为客户提供服务或产品;

· 为进行首次和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KYC) 尽职调查流程核实客户的身份及履行我们在反洗钱法律法规下的义务;

· 进行香港法律第 553 章《电子交易条例》认可的核证服务,例如是香港或其他地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的核证机关为核实客户身份的目的而提供的服务﹔

· 处理客户、客户作为其/其等担保人或向其/其等提供第三方抵押的其他一位或多位人士所提出的服务申请,或向客户或该等人士所提供服务的日常运作;

· 执行信用审查、核对程序、数据确认、尽职审查以及风险管理;

· 协助其他金融机构进行信用审查及追讨债务;

· 确保客户或任何担保人维持可靠信用;

· 维持客户或任何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作为现在或将来参考之用;

· 为客户设计供其使用的金融服务或相关产品(包括在适当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财务意见);

· 推广金融服务或相关产品(进一步详情请参阅第10-12段);

· 决定客户或任何担保人与尊嘉证券之间的债务数额;

· 向客户或任何担保人追收欠款;

· 满足法例所提出的资料披露请求或要求;

· 使尊嘉证券在合并、并合、重组或其他情况下的实际或建议承让人对拟作转让的交易进行评核;

· 法例许可的任何目的;

· 在任何法院或主管当局展开或进行答辩或以其他形式参与任何法律或行政程序;

· 遵守证监会颁布(并不时修订)的《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及/或香港及/或其他地方的法例及/或监管规则的要求;以及

· 任何与上述有关的用途。

 

个人资料的使用

11. 尊嘉证券会对所持有的客户数据(及其他数据)保密,但为使我们能够向客户提供服务、产品、信息及系统更新,我们或会披露这些数据,而客户亦必须提供相关数据,如客户未能提供数据,尊嘉证券或无法向客户提供服务、产品、信息及系统更新。我们或会向以下人士披露数据(及其他数据)︰ 

· 任何向尊嘉证券提供有关其业务运作之行政、信贷资料、债务追讨、电讯、计算器、缴款或其他服务之职员、雇员、代理、承包商或第三者(例如我们的IT服务供货商、电子数据存储服务供货商、生物认证服务供货商等);

· 创建和维持用于客户数据验证和尽职调查的程序和系统,并就此类程序和系统进行测试的人士;

· 任何尊嘉集团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位于香港或其他地方的控股公司或关联公司; 

· 作为担保人或拟作为担保人的任何人士;

· 任何有责任为尊嘉证券保密之人士,包括尊嘉集团公司承诺对此等资料保密的任何人士;

· 与客户进行交易或拟作交易之任何金融机构;

· 信贷数据机构及收账公司(如果客户拖欠债务时); 

· 尊嘉证券的任何实际或建议受让人,或尊嘉证券就客户的权利的参与人或附属参与人或承让人;

· 与尊嘉证券经已建立或拟建立任何业务关系的任何人士或实体或数据接受人;

· 任何香港或其他地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的核证机关;

· 香港或其他地方的相关机关以符合现时和将来实施的任何关于自动交换财务帐户数据(CRS)或美国颁布的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案(FATCA) 的适用法律、法规、规则或准则;及

· 任何香港或其他地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的法律机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税务机关、执法机构、行政部门或法定机构、证券交易所或结算所、或其他自我监管机构或业界组织或团体。

12. 尊嘉证券可能会根据本声明所述的用途将有关客户的数据(及其他数据)分享/使用/转移数据至香港境外,而有关客户的数据(及其他数据)未必可以获得与在香港法例下相同或类似程度的保障。 

· 将受到保密要求的约束,并只会按本政策规定使用数据;及

· 需要按照法律要求,例如当我们履行法律责任,或建立、行使或维护我们的法律权利而需要披露这些数据。

 

使用数据作市场推广或直接促销

13. 尊嘉证券可能运用数据向受访者传送公司认为切合其需要的产品、服务及其他市场推广数据。我们亦会邀请网站/应用程序的访客参与市场调查、意见调查及其他类似活动。阁下可选择以电邮方式收取市场推广及其他宣传数据。如阁下不想再收到电邮或直接邮递的宣传数据,亦可随时选择不再收取此等数据。 

14. 尊嘉证券拟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为此我们须取得阁下的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对)。2012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第VIA部引入关于取得阁下同意的具体要求(包括表示不反对)。就此,务请阁下注意: 

· 尊嘉证券不时持有的阁下的姓名、联络详情、产品及服务、投资组合信息、交易模式及行为、财务背景及统计资料可用于直接促销;

· 以下服务、产品及促销标语类别可作推广:

- 财务、保险、证券、商品、投资及相关服务和产品及设施; 

- 有关促销标语类别的奖赏、会员奖励或优惠计划; 

- 由尊嘉证券的联营伙伴提供有关促销标语类别的服务和产品(有关服务和产品(视属何情况而定)的申请表上会提供该等联营伙伴的名称);及 

- 为慈善及/或非牟利目的而作出之捐款及资助; 

· 上述服务、产品及促销标语可由尊嘉证券及/或下述人士提供或(如涉及捐款及资助)募捐:

- 尊嘉集团之任何成员公司; 

- 第三方金融机构、承保人、证券、商品及投资服务提供商; 

- 第三方奖赏、会员奖励、合作品牌或优惠计划提供者; 

- 尊嘉证券之合作品牌伙伴(有关服务和产品(视属何情况而定)的申请表上会提供该等合作品牌伙伴的名称);及 

- 慈善或非牟利组织; 

· 除了自行推广上述服务、产品及促销标语外,尊嘉证券亦拟将以上所述数据提供予上文所述的全部或其中任何人士,以供该等人士在促销该等服务、产品及促销标语时使用(我们可能就此获发或不获发酬金),而我们须就此用途取得阁下的书面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对); 

· 如阁下不希望尊嘉证券使用或提供阁下的数据予其他人士作上述直接促销用途,阁下可发出书面通知尊嘉证券客户服务部,以行使阁下拒绝参与直销活动的权利。

15. 尊嘉证券可依据私隐条例及其他适用法律进行以下活动: 

· 将客户提供或有关客户之任何数据或其他数据,与我们或任何其他人士持有之数据(或其他数据)进行配对、比较或交换,以作以下用途:

- 信贷审查; 

- 核对数据(或其他数据) 

- 提出或核对数据(或其他数据),该等数据可能用于在任何时候采取对客户或任何其他人士不利的行动; 

- 将此等数据(或其他数据)转往香港或其他地方(不论是否在香港以外处理、持有或使用这类或其它数据) 

 

个人资料的保障措施

16. 尊嘉证券设有安全措施,以保护客户的数据不会被误用或免受未经授权之取览、更改或破坏。 

· 我们按照「有需要知情」的原则以安全的方式(有需要时将个人资料加密)让获授权员工及代理取得或使用数据;

· 除为了进行业务活动、遵守适用法律、保护免受欺诈或作出我们认为可能符合客户利益之产品及服务优惠外,我们不会将有关客户的数据分发予其他人士;

· 尊嘉集团内公司之间对客户之数据使用,须依据严格之内部安全标准、保密政策、私隐条例及其他适用法律;

· 我们约束雇员完全遵守该等标准、政策及法律;及

· 我们会就妥善处理数据向员工提供相关培训。

17. 随着我们会进一步发展新产品和服务,我们会继续竭力确保客户的数据会被正确使用及受到适当保护。 

 

查阅及更改数据

18. 根据及依据私隐条例之条款,每位客户均有权: 

· 获得关于数据处理的信息和要求查阅我们所持有的有关数据当事人的数据;

· 随时撤销批准我们处理其数据的同意。但请注意,如果我们有其他合法理由 (须经同意以外的理由,例如应监管机构之要求索取),我们仍有权处理有关数据;

· 在某些情况下,有权以系统化、常用和计算器可读的格式接收一些数据及/或要求 我们在技术上可行的情况下将这些数据传输给第三方。请注意,该权利仅适用于数据当事人提供给我们的数据;

· 如有关资料不准确或不完整,有权要求我们更正数据;

· 在某些情况下,有权要求我们删除数据。请注意,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数据当事人要求我们删除数据,我们仍可依法保留这些数据;

· 在某些情况下,有权反对并有权要求限制我们对数据的处理。同样,在某些情况 下,即使数据当事人反对或要求我们限制对数据的处理,我们仍可依法处理数据 及/或拒绝该请求;

· 如果数据当事人认为我们侵犯其个人资料私隐权,有权向个人资料保障监管机构作出投诉;

· 如涉及客户个人信贷记录,可要求被告知哪些数据会惯常地向信贷资料机构或收 账公司披露,及获取更多资料,以便向相关信贷资料机构或收账公司要求查阅和 更正资料;及

· 客户全数偿还拖欠款项并终止信贷后,如终止信贷前五年内并无重大欠账(尊嘉证券决定为准)的前提下,指示尊嘉证券向相关信贷调制解调器构要求从其信贷数据库中删除任何关于该已终止信贷的帐户资料。

19. 如果阁下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发生任何变化,请联系尊嘉证券客户服务部,电邮/邮件地址载于下文。因阁下未能通知我们该变动而导致私隐受到侵犯,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关于查阅及/或改正客户所提交之任何数据的要求送交以下地址:

尊嘉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部 

地址:香港金钟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二座3502

电邮:cszg@zvsthk.com 

*请注明阁下之姓名及尊嘉账号或联络电话,以便进行跟进。我们有可能会要求你提供附加数据以验证你的身份,以作出跟进。

20. 依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之条款,尊嘉证券有权就处理任何数据索取查阅之申请收取合理费用。 

21. 本文不会限制阁下作为数据当事人在私隐条例下所享有的权利。 

 

个人资料的保留

22. 个人资料的保留期会因情况而异,取决于不同因素,包括: 

· 使用目的 - 我们需要就该目的必要的时间内继续保留数据;

· 法律义务 - 法律法规规定保留资料的最短期限。

注意: 私隐政策声明中英文版本如有歧义,以中文版本为准。

 更新时间: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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