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哈尔滨:新住宅停车位须具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条件

  新华网哈尔滨12月22日电(记者强勇)为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汽车,哈尔滨市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了解到,明年起该市将逐步提高政府机关、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到2017年新增或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并对本市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按国补标准纯电动汽车1:1、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0.8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车辆销售价格60%。

  根据哈尔滨市的相关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充电设施比例不得低于10%。

  • 用户注册

    扫码注册或下载尊嘉金融App注册
  • 极速开户

    2分钟填写开户信息,即时开户成功
  • 0佣交易

    随时随地开启港美A股0佣金交易

1个账户、1笔资金
0佣金买卖港股、美股、A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