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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再迎政策利好 中国外贸发展获新支撑

  2016年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跨境电子商务再迎利好。

  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将先行试点的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初步探索出的相关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向更大范围推广。会议指出,按照合理布局、注重特色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在东中西部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进出口电子商务规模较大的城市,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刚刚过去的2015年,政策层面也一直在释放跨境贸易利好。

  去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

  5月又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前者提出提升跨境电商通关效率、推动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后者将跨境电商作为新型贸易方式,提出培育一批跨境电商平台和企业,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运用跨境电商开拓国际市场,通过规范的“海外仓”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

  6月2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首个关于当前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的系统性指导性文件,对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作出了全面部署,标志着我国跨境电商将进入管理规范化、服务集约化、产业链协同发展阶段。

  对于跨境电子商务,李克强总理也曾明确表示,不是简单的“国内老百姓买国外商品”,大量的是企业进出口业务,是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带动实体店和工厂的发展,同时,也会有力地促进就业。

  根据本次常务会议部署,今年将对跨境电商试验区进行“扩容”。在决策层看来,跨境电商的意义已经上升到为外贸提供“新支撑”的层面。会议指出,积极稳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点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的重要举措,既可吸引大中小企业集聚,促进新业态成长,也能便利有效监管,对推动“双创”,增加就业,使外贸更好适应新形势、赢得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据统计,中国各类跨境平台企业已超过5000家,通过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企业超过20万家。2015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已经突破2万亿元,同比增长42.8%,其中进口占15.2%,出口占84.8%。

  商务部预测,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额将达6.5万亿元,未来几年跨境电商占中国进出口贸易比例将会提高到20%,年增长率将超过30%。全球外贸形势的低迷,中国经济下行的压力,使得跨境电子商务承担了推动开放型经济的转型升级,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任务。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认为,在我国外贸发展面临较大压力背景下,跨境电商有助于拓展新的外贸发展空间,并改变我国在国际产业链分工中处于较低水平的定位,从而实现外贸优进优出、升级发展。

  目前,我国有10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分别是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天津、福州、平潭,以及一个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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