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通知决定,设定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今后发展改革委将以信息稿形式发布调价信息,不再印发调价文件。
根据完善后的价格机制,国家发改委决定自1月13日24时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40元和13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元和0.11元。广东省发改委也公布了调整后的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国V标准92号汽油从5.70元/升降低到5.58元/升,每升降低0.12元;国V标准95号汽油从6.17元/升降低到6.05元/升,每升降低0.12元;国V标准0号柴油从5.26元/升降低到5.15元/升,每升降低0.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