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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开启 万亿市场亟待释放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苑)3月2日,财政部等三部委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启动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在我国城市涝季内涝、旱季缺水、水污染等灾害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稳增长力度还将继续加码,海绵城市建设有望成新经济增长点。

业内人士表示,海绵城市兼具城市建设和环境改善双重功能,投资建设可容纳万亿投资,将一定程度上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环境治理,或将成为稳增长的重要举措。

政策频出护航海绵城市建设

近年来,中国城市“雨后看海”、“逢雨必涝”现象屡屡发生。住建部曾对32个省的351个城市的内涝情况进行调研:2008年-2010年期间有213个城市发生过不同程度的积水内涝,占调查城市的63%。而同时全国600多个城市中,缺水城市有400多个,其中严重缺水城市114个。

作为解决城市排水防涝问题的重要办法之一,海绵城市从概念的提出到技术指南的出台再到试点工作的开展,政策的落实推进速度很快。

2014年11月住建部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明确了“海绵城市”的概念、建设路径和基本原则,并进一步细化了地方城市开展“海绵城市”的建设技术方法。

2014年12月,财政部、住建部和水利部联合下发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2015年4月确定首批16个城市为海绵城市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将重点投向这些城市。

2015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针对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了包括规划阶段、建设阶段、政策支持以及组织落实四大部分共十项具体措施。

2015年12月,在时隔37年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海绵城市”成为未来城市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也成为解决城市雾霾、水患、热岛效应等城市病的方案之一。

2016年3月2日,财政部等三部委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再次启动新一轮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业内人士预计,2016年“两会”期间,海绵城市和土壤修复政策或将超预期。稳增长或将成为两会重要议题,其中海绵城市兼具城市建设和环境改善双重功能,投资建设可容纳万亿投资,将一定程度上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环境治理,或将成为稳增长的重要举措。

多地开启新一轮海绵城市

2015年4月,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选择16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这些城市将连续3年得到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在《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省份可推荐1个城市参与全国竞争,但第一批试点城市所在省份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且本批试点向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适当倾斜。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PP研究中心副主任童再军对上证报记者表示,2016年试点城市较去年有所增加,试点要求更加严格、标准更加细致,具体参数都比之前的有所量化。海绵城市建设无疑会拉动新一轮城市建设热潮,带动新材料渗透和管材等行业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研究的发展,加速推进城市园林产业的建设和城市排水系统的升级改造。

根据部署,目前各地正积极推进海绵城市试点。进入2016年,“海绵城市”成为各地两会热词,进入重点项目投资菜单。江西、福建、云南等省还发文在全省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江西省出台《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16年起,全省各地新建的城区、园区和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以促进水资源有效利用,改善城市水生态,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其中要求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规划实施中的刚性控制指标。

福建省提出,2016年将着力补齐市政设施“短板”,突出解决“逢雨必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同时,福州、泉州、平潭、武夷新区同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并做好申报第二批国家试点准备。

云南省下发《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到2017年,昆明、曲靖、玉溪、大理、丽江等省级海绵城市先行先试建设取得成效,70%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争取纳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此外,上海、陕西、河北、江苏南京、山东青岛等省市都积极制订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

PPP模式助推万亿市场盛宴

据了解,目前,我国99%的城市还都是雨水快排模式,远达不到海绵城市的标准。建设海绵城市将对现有的地下管网进行大规模改造,而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到沥青渗水以及公路地面渗水等功能,需要使用特别的水泥和砖面、渗水的沥青等,均涉及到巨额的投资资金。

国泰君安研报称,预计2020年海绵城市整体的市场空间可达2.3万亿-3.4万亿元。收益模式成为万亿市场落地和推广的关键。

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曾表示,将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此外,还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PPP模式助推海绵城市发展在政府此前出台的政策中已多次提及。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就强调,应积极推进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财政部2014年首次出台《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就提出鼓励措施,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则明确,试点工作中采取PPP模式操作项目投资占试点工作总投资比例,以及这些项目工程量占试点工作总工作量的比例(按建成区面积计算)。明确PPP实施基础,包括是否吸引建设方参与合作等;提出合理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案,明确资源整合和打包方案,符合财政部PPP工作有关制度规范。

在童再军看来,中央财政鼓励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引入PPP模式,以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加强竞争,保证海绵城市建设良性发展,同时,海绵城市建设将会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给城市和居民带来更加综合的生态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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