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方面对民营银行的支持力度很大,但现有的一些优惠政策未能惠及民营银行,制约了民营银行的业务创新与发展。”3月13日,全国政协常委、浙江省工商联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表示。
据悉,全国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以来,民营银行发挥民营机制的优势,为探索创新金融改革模式,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民营银行划入城市商业银行序列,而民营银行的市场定位有别于城市商业银行。例如,温州民商银行主要为温州区域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区居民、县域三农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其定位更接近于农村商业银行。
南存辉认为,民营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按照15%的标准缴纳,较农村商业银行高3个百分点;营业税按照5%的标准征收,较农村商业银行高2个百分点。民营银行盈利结构单一,规模偏小,更需要相关优惠政策的扶持。
另外,根据《关于设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暂行规定》,银行设立1年以上,且满足相关管理规定,即可设立分支机构。然而,2015年10月,《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民营银行机构建设却规定,民营银行应坚持“一行一店”,在总行所在城市仅可设1家(在行式)营业部,不跨区域。由于不能开设分支机构,特别是线下民营银行将无法扩大服务半径,触及更多的客户,制约各项业务的开展。开设分支机构将有利于民营银行提高社会认可度,增强对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的金融支持力度,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为此,南存辉建议:
第一,单独设立民营银行序列,研究完善与民营银行发展相配套的监管制度。建议对于小微企业占比70%以上、户均150万元以下的民营银行,参照农村商业银行序列执行,即存款准备金率为12%,营业税按照3%的标准征收。
第二,按照《关于设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暂行规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放宽民营银行分支机构设立条件,允许符合指标要求的民营银行设立分支机构,为民营银行发展壮大提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