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川对互联网金融:又爱又恨?
6月24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华盛顿参加IMF中央银行政策研讨时说:
互联网公司在支付、银行业服务和众筹等领域不断渗透,并创造了新的金融工具。我们从感情上是支持高科技发展的。我们鼓励互联网公司发展,但当它们开展金融业务时,需要遵守现有规则。
互联网金融在天朝是一个又高冷,又有点low的存在。一边是酷炫的Fintech、区块链,一边是老跑路的P2P平台。
央妈对此的态度是“又爱又恨”。在刚刚过去的这周,央行发布了2015年年报,“互联网金融”在年报中出镜率也尤其高,达43次(不计目录和附录),比历史最高峰2013年的13次高出两倍多。
于是DT君脑洞大开,找来了央行近五年的年报,决心一探究竟:这五年间,央妈在谈论互联网金融时,到底在谈论什么。
央妈眼中的互联网金融:2013年是元年,2015年爆棚
DT君统计了央行过去五年的年报中,提到互联网金融的章节(左边一列)名称,大致是这么个分布:
火眼睛睛的DT君发现,央行年报中对“金融法zhi”的描述有略微变化:2011-2013年年报中用的是“金融法制”,但最近两年说的是“金融法治”。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论断和号召是“法制”到“法治”的理念转变,更加强调依法治理的良好社会状态。之后,央行2015年发布的2014年年报和2016年发布的2015年年报中,“金融法制”就变成“金融法治”了。
所以,央行2015年年报中提的43次“互联网金融”中,有35次是出现在“金融法治”这一块,你就应该了解央妈心中对于互金和依法治理之间的关系是如何认识的了。
“互联网金融”是近5年央行常备研究项目
从上图可以看出,2013年果然是互联网金融的元年。2012年以前“互联网金融”在央行年报中几乎没有出现。观察百度搜索趋势可以发现,“互联网金融”也是从2013年开始逐渐受到网民关注,2015年达到搜索峰值。
2013年,“互联网金融”一词首次出现在“行长致辞”中。
央行在2013年报中,对中国当时的互联网金融业态作了整体的描述:
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得到迅猛发展的一年;
P2P 网络借贷行业规模不断扩大;
众筹融资行业发展开始起步;
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也在不断发展。
当然,央行从2012年就开始研究互联网金融了,且之后年年研究,从未停下脚步。
2012年,央行年报里只提到了一次互联网金融,不过从文字看,当时央行所持的还是观望态度,用的是“关注”一词。央行在2012年的年报中指出:
关注互联网金融和手机银行发展动态,分析其对金融运行产生的影响及潜在风险。
2012年之后,央行对互联网金融愈加重视。2013年央行年报说是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深入研究”,2014年进行了“重点研究”,到了2015年,就已经“成立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重点开展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了。
2015年提出,互联网金融要开始纳入“调查统计”
央妈觉得,2015年是时候“建立与新金融发展相适应的‘统一、全面、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了。
于是,“互联网金融”就首次出现在了央行2015年年报的“统计调查”部分:
制定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研究建立调查统计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框架。
被央行“调查统计”,可能一件可喜可贺的大事,因为被“调查统计”说明你的对于整个国家的宏观经济足够重要。
目前央行调查统计的,都是这些超重要的宏观数据:
(图片来源:央行官网“调查统计”子页面)
央行2015年开始要将互金纳入统计制度框架,或是因为互联网金融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的体量越来越来大。如果此时再不把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数据整进来,就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中国整体的金融现状啦。
2015年,互金在“金融法治”部分实现了最高曝光率
央行在2015年年报中43次提及互联网金融,其中有35次与“法治”有关,这包括了年报中的《互联网金融法治建设》专栏。
总地来说,央行去年在互联网金融法治建设上,干了三件轰轰烈烈的大事儿:
第一,大家印象最深的可能是去年8月出台的“史上最严的第三方支付规定”。人家的学名叫《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办法》对第三方支付的认证要求、支付限额和业务范围都做了明确规定,当时闹得满城哀嚎一片,人心惶惶。
但《办法》还只是个配套监管措施,真正的“大Boss”,是去年7月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才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监管责任——谁家的孩子出事儿了谁负责;此外还提出一系列健全制度的具体要求——因为要求不具体就不被重视哈……
央行去年做的第三件大事是推进组建了互联网金融自律组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央妈很忙的,哪能事事都管。所以弄一个自律组织,作为国家行政监管的补充,你们能自己解决的事儿就自己解决了。
(联系本文作者张弦:zhangxian@dtc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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