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点,上海的80后林女士走进自家厨房准备燕窝甜品,揭开锅盖,搅动燕窝,旋即将火调到最小。8月22日,是林女士的甜品店在“回家吃饭”网络订餐平台上线的第二天,她算好10份产品的量准备次日生意。说起开店,林女士说:“其实并不指望赚多少钱,而是想通过卖甜点的方式,获得一些被需要的认同感。”
不过,林女士这种在家制作食物外卖出去的“家厨”模式,并不受监管部门认可。
澎湃新闻了解到,2016年7月,上海已经封停两家注册在本地的家厨类订餐App,即使林女士所在的“回家吃饭”平台仍在运营,空间也越来越小。10月份,新的网络订餐管理办法将实施,对于第三方订餐平台上的商家,也要求具备餐饮许可资质。
“家庭厨房的性质,就决定经营者不可能获得餐饮许可证。这也意味着,家厨类App的合法地位将得不到认同。”上海市食药监餐饮处副处长张磊说道。
“家厨”店主月入数千元
家住上海控江路的老唐,今年63岁。从2014年开始,老两口从四川老家搬来上海,帮女儿带孩子。
“上海的开销实在太大了,出去吃个饭,随随便便三四百元就没了。”老唐说,因为心疼女儿女婿上班辛苦,老唐通过朋友介绍,在“回家吃饭”App上注册成为一名家厨商户——也就是自己在家里烧饭,然后通过外卖送到订户手上。
退休之前,老唐曾在学校掌过10年勺。“家里的饭菜从来都是我烧,逢年过节亲戚们要聚会,也经常在我家,因为大家都知道我是大厨啊。”老唐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自从2015年7月上线后,最多的时候一个月赚了7000多元,平常差不多也可以入账四五千元。“加上我们的退休工资,一家人的生活费差不多就够了,还可以时不时给小外孙买点衣服玩具什么的。”
和老唐不一样,90后的小庄(化名)来上海不到一个月,工作还没有着落,小庄就已经在“回家吃饭”上开起了自己的“家厨”。因为是刚刚开张,小庄目前只接受堂吃。
8月22日,当澎湃新闻记者来到小庄注册的地址时,发现这个“家厨”位于市中心一幢老公房,楼道里堆放着不少杂物,不少住户房型本身就经过改造,有些甚至将走廊改造成厨房。做饭时间,整幢楼都能闻到油烟味。
小庄所住房子在六楼,大门进去就是厨房。厨房收拾得较为干净,排油烟机出风口正对走廊,灶台上,各种蔬菜和肉类混放在一起。
小庄毕业一年,此前在浙江工作,因为想到大城市看一看,拼一拼,她只身一人来到上海,和阿姨合租了现在这个一室户。因为还没站稳脚,就想着,先注册个家厨做着。App上,小庄的店只有三道菜,都是小庄以前自己减肥时研究出的健康搭配。荤菜都选的鸡肉和牛肉,蔬菜大多为玉米、甘蓝、秋葵、黄瓜、圣女果等。“先试试看,以后有了新的菜,再慢慢加。”
小庄说,自己找到工作后,家厨应该也不会放弃。“我本来就爱做饭,而且这种方式可以和更多的人分享美食,也许出门在外的人对家的味道更有体会,我希望我做出来的菜让吃的人也能吃出家的味道。”
申请无需“餐饮许可证”
据调查,目前在上海开展经营活动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在4家左右,分别为“回家吃饭”“觅食”“丫米”“邻食”。在记者下载了这4个App之后发现,目前“丫米”和“邻食”已经无法正常点餐,其主页面都已经没有任何店家显示。
记者拨通了“回家吃饭”的客服电话,当问到如果加入家厨需要什么材料如餐饮许可证之类的时候,客服告诉记者:“由于我们这个是新兴行业,目前政府没有明确的规定,只需要食品类健康证和身份证即可。”健康证只需要选择在当地的一家普通医院即可办理,时间大约为一周。另外的要求是需要大于或等于4平方米的独立家庭厨房,而厨师本身需要在18到60岁之间,对于餐饮证并没有要求。客服也告诉记者,加入家厨是不用付费的,但是接单后,每单他们会收取10%的信息服务费用。
在家厨地点的2公里内,“回家吃饭”平台会有配送员进行配送,如果距离超过,则由家厨自己配送或者请他人配送,所得的配送费就归家厨。对于顾客来说,配送费是每单4元,但遇到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配送员的费用可能会高达十几元,多出的钱则由家厨自己出。客服也表示他们目前的覆盖区域仅限于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的部分繁华区域,如上海仅限于浦东、徐汇、长宁、静安、虹口,所以家厨的选择地点最好是在它的覆盖区域内,如果过偏,则没有办法通过审核成为家厨。
记者尝试在平台注册家厨。填好资料后两天,在线专员致电记者,告知直接添加对方微信,本人视频对话,并上传5张包括厨房与小区外景的照片,审核后,在浦东有培训,之后会有摄影师上门拍摄厨房实景,作为网站宣传使用。
“其实培训就是告诉我们要怎么用App。因为很多注册人是大叔大妈,不会用。”小庄告诉记者,健康证也是随便哪个医院都能开。摄影师上门是真的,拍照的同时,也是认证的过程。而实际交易中,菜品和菜价都由商户自己决定。如果商家有开发的新菜,则需要自己拍摄上传。
另外一家家厨订餐平台“觅食”客服介绍,因为在其他区域已经招满,所以如果想要加入“觅食”成为家厨的话,地点必须在杭州西湖区的部分区域附近,且需要自配一个大于3平方米的厨房,厨房不能和卫生间相连,不能在地下室,厨房内需配有冰箱,燃气灶、电饭煲,不允许店铺,必须是家庭厨房。当问到需要什么证时,客服也表示只需个人的健康证以及身份证即可,健康证在杭州当地任意一家普通医院开。客服告诉记者,如果各种材料都准备好,最快24小时内就可以开店。
至于配送,客服表示由“觅食”平台统一配送,在家厨地点的3公里以内即可,并且客服告诉记者除去配送费的1元及平台餐盒的资金之外,“觅食”平台目前不向家厨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监管部门“不认可”
随后,澎湃新闻记者在“回家吃饭”界面随便搜索到一家“湘妹子”私厨。网页信息显示,该厨房2015年9月上线,该“家厨”通过了平台所谓的“实名认证”、“健康认证”和“上门认证”,菜单上有10余道菜可选购或预约。
但是,整个界面,没有餐饮服务的合法证照;平台并没有上传和该“家厨”有关的健康证复印件、厨房现场照片、原料采购台账等信息。
记者梳理发现,2016年3月,私厨模式迎来第一波关闭或转型潮。3月22日,小e管家(e袋洗社区共享经济平台)内部孵化的项目“小e管饭”,经媒体曝光已经暂停了业务。而其停止业务的根本原因在于政策的不允许。
7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一个论坛上公开表示,以居民楼为地址的“私厨”因为没法得到国家的监管,而存在安全性上的重大隐忧,并表明自己是反对的。
这一讲话给私厨模式带来巨大影响,当时还在运营,并且已经可以做到日均5万到6万单的“回家吃饭”、“觅食”等项目纷纷出来表示,愿意接受国家的监督,并加大平台对私厨的监管,包括厨房卫生、提供统一渠道的供应链食材供应、个人健康证甚至摄像头直播私厨做饭过程,以取得国家的认可。
7月28日上午,上海市食药监局发布通告称,坚决打击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
上海市食药监管局称,目前,在上海开展经营活动、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在4家左右,分别为“回家吃饭”、“觅食”、“丫米”和“邻食”,前两家分别注册在北京和杭州,后两家注册在上海。
经初步调查,这些平台规模最大的,同时有6000多家“家厨”在线;规模最小的,也有上千家。可以肯定的是,绝大多数在线“家厨”都属于无证照经营。
市食药监管局食品餐饮监管处副处长张磊表示,这类“家厨”由于无证照经营,食品安全风险不言而喻。食药监管部门曾采集餐饮单位现场制作和配送到顾客处的冷菜、生食、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进行微生物检验后,发现食品配送后的平均合格率比配送前降低了13.5%。大部分“家厨”并不具备冷链配送食品的条件,夏季高温下,食品安全隐患更大。
此外,“家厨”还存在油烟、噪声扰民等问题,甚至由于“门对门”的经营模式,还可能带来治安问题,威胁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近期,上海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已接到多起食用“家厨”出售的食品后出现身体不适和油烟扰民的投诉举报。
经约谈,“邻食”暂停营业;另一家“丫米”的态度不明确,被虹口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记者8月22日获悉,该平台也已认罚停止运营。
对于“回家吃饭”、“觅食”等在外地注册的“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上海食药监管部门已依法移送相关省市的食药监管部门处理。目前,“回家吃饭”仍在对外经营。
8月22日,记者尝试采访“回家吃饭”相关人士,截至发稿时暂无回应。而在App界面,记者看到,每一个订单后面,商家都会显示由保险公司提供食品安全保险,最高保额30万元。
而面对政策和舆论的变化,更多商家则悄然关闭了App上的“自取”功能。一不愿具名的家厨商家表示:“以前我们都是可以上门自取的,但是后来发现有客户订了单,都没经过主人允许,就跑到人家厨房一顿拍照,再后来,我们的管理员就通知大家,关了上门自取的功能。”
可探索创新监管方式
对于监管部门封杀家厨平台的做法,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会长顾振华表示,目前发展情况下,“家厨”确实应该关。
顾振华称,一方面,家庭厨房的环境,不可能达到从事餐饮的要求。“首先居民楼做餐饮,就没有办法过环境测评,更别说餐饮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另一方面,家庭厨房的安全目前也只能靠商家自律,但是任何一个行业,仅靠自律,都无法长远发展。
律师刘春泉表示支持监管部门的做法:“‘家厨’大多潜藏在居民小区内,如果没有邻里和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监管部门上门检查,还经常被以‘不得擅闯民宅’的理由拒之门外。万一出了事情,舆论只会说政府监管不力。”
顾振华强调:“更重要的是,当前解决让用户吃得好的方式,有可以订更好餐馆的饭,可以订大厨制作的饭等等,私厨并非唯一解决方案。”
不过,据“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发起、13250名网民参与的一项有关“家厨”的投票调查显示,67.4%的网民支持,26.6%的网民反对,6%的网民无所谓。
浙江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建议,对于“家厨”的界定需要慎重,否则会造成社会、行业的极大反弹。而且,“家厨”事实上比食品摊贩、食品作坊更容易监管,一般都是固定场所,可探索创新监管方式。
据悉,面对互联网家厨平台的乱象丛生,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已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也明确指出:“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称,不管是家庭厨房还是家庭私厨,如果它的服务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种食品的经营行为。既然是一种食品的经营行为,应当依法获得食品经营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