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24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此次《办法》将引进人才分为了高层次人才、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高技能人才、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等五大类,并对相应条件作出了修改,其中就包括了创投人才。
其实在《办法》之前,上海已经有一些针对创业人才的优惠条件。例如在2015年9月发布的《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就明确规定了创新创业人才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或者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时的优惠政策。2018年的《上海加快实施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也有相关政策,足见吸引创投人才意愿的强烈。
除了上海,北京、成都、广州等城市也对创投人才开出了不同的优惠条件,人才“争夺”之势明显。有创业公司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些政策对于人才的吸引力还是非常大的,“看到这个消息我们也非常关注,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当然会考虑去这些城市。”
《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人才可以办理直接落户,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这已经不是上海第一次发布政策来“争抢”创业人才了。早在2015年9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就联合发布了上面提到的《实施办法》,提出进一步构建更加开放、更具竞争力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环境,大力集聚创新创业人才。
其中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针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相关人才,可以增加积分;第二是满足一定条件,在申办上海户口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或者两年。当然,还有一些可以直接落户,要求如下:
1、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两年的;
2、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两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3、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本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
4、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
5、还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家,也可以直接申办上海户口。
到了2018年3月,上海发布《上海加快实施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对创业者和创投高管直接落户上海又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力度之大也吸引了整个创投圈的目光。
例如2018年2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提出要建立优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来京工作人员可快速办理引进手续。该文件也给予了创业团队和投资人重大优惠,天使和创投基金的高管有机会直接落户。
该《试行办法》规定支持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引进人才,要求如下:
1、在京承担国家和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工程等任务或进行其他重要科技创新的优秀人才团队,其领衔人可办理人才引进;由两名国家或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推荐,优秀人才团队的成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2、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5000万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计获得7000万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到位且运营效果良好的,其主要创始人和核心合伙人可办理人才引进;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1亿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计获得1.5亿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到位且运营效果良好的,由2名主要创始人或核心合伙人推荐,其团队成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3、市属各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总公司及其他相应单位实施的重点人才工程中创新创业成效突出的入选人,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另外,针对创投基金公司的高管,该试行办法也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再来看成都,今年5月印发的《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显示,聚焦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各环节提出了20条措施。其中包括对创业投资企业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落户奖励,同时对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高管人员也按实际贡献给予奖励,还建立了创业投资企业注册的“绿色通道”。
同样对创投人才“敞开大门”的还有广州。早在2018年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就印发了《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修订)》,其中规定对高层次金融人才进行奖励,安家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VC/PE机构人才也在此次奖励范围内。当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广州市鼓励创业投资促进创新创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为创投机构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落户奖励和投资奖励等。
对于这些来势汹汹的“抢人”政策,沪上一家VC人士告诉每经记者,对于创投圈来说肯定是个好消息。“据我所知,其实不少大机构的员工在工作阶段就先解决了户口问题。但对于一些中小型机构和创业公司,这些优惠政策还是非常好的,肯定会吸引一批人才向这些城市聚集。”另一位VC投资人也表示,优惠政策背后释放的信号很积极,“除了用真金白银‘抢人留人’,户口政策也很实际,也是给我们这个行业注入了更多信心。”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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