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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建住宅停车位必须100%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附股)

  据湖北日报消息,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发文要求,今后居住区停车场所、单位内部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所、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道服务区等地,都要按比例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其中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配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

  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显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分阶段目标,2025年,建成慢充桩端口1300万端以上(含自有桩及公共桩),公共快充端口(含专用领域) 约80万端;保障年1000亿kW.h供电需求,支撑2000万辆以上车辆充电。到2035年,国内要建成慢充桩端口1.5亿端以上,慢充端口普及停车位1:1,公共快充端口 146万端;保障年5000亿kW.h供电需求,支撑1.5亿辆以上车辆充换电运行。

  川财证券指出,目前全国新能源汽车车桩比约为3:1,但公用充电桩的车桩比仅为6:1,公用充电桩建设情况仍不理想,湖北此次政策或表明全国充电建设将提速,有助于解决电动车存在的充电难问题。建议关注充电桩相关产业链:特锐德科士达盛弘股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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