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7月14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工信部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45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6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四批)予以公告。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四批).doc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doc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6批).doc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45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