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推广PPP模式过程中,政府可谓不遗余力,但实际签约比例不高,市场观望情绪浓厚,让这一新模式始终难逃“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昨日,财政部再度出手,欲用以奖代补的政策给PPP项目添柴,可由于相关法律和政府履约能力仍存漏洞,再加上“退出难”等问题,让不少社会资本仍旧在PPP大门外徘徊不前。
10亿元以上项目奖励800万
在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明年起,列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中新建项目最高将获800万元奖励。其中,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
“以奖代补政策旨在支持和推动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加快实施进度,提高项目操作的规范性,保障项目实施质量,”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称,“同时,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
“我们注意到,上述政策执行期限暂定为三年,所以肯定是一种推动PPP模式的探索。现在,国家正通过资金、政策、规则建立等多方面来推动PPP,力争给社会资本更平等的地位,最终效果还有待市场检验。”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退出机制并不明朗
尽管政府积极性颇高,但仍难完全打消市场的顾虑。“政府希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PPP项目,但另一方面,PPP项目大多难以见到收益前景,比如一些城市基础设施改造、管网改造等,政府对于价格都有严格控制,项目本身难有盈利点,紧靠补贴或奖励,对市场的吸引力有限,” 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教授陈及表示,“签约率低就反映出,在PPP项目上,政府的需要和企业的诉求存在差别。”
同时,资本“退出难”也是一大问题。据悉,现在无论是产业基金、信托,还是传统的信贷,融资都有一个期限。但这个期限和PPP项目动辄二、三十年期限不匹配。而且资本退出受到诸多政策限制,且目前PPP市场退出渠道建设还是空白。
陈及进一步分析,PPP涉及的一般都是数亿甚至数十亿元的大项目,民资企业往往要和金融机构共同承接项目,但金融机构投资往往对于风险和回报有严格的要求,所以应该设立“退出通道”,让社会资本可以通过金融产品、转让等方式实现能进能退。
但同时,参与PPP项目的环保企业家白云峰认为,从另一个角度想,PPP模式应该更多依靠市场力量,法无禁止皆可为,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民营企业,都可以进一步运用市场方式,通过共同协商探索出“退出之路”。
政府履约能力仍受质疑
随着PPP逐渐成为政府合法融资主要渠道之一,社会资本对于政府信用也格外看重。公开资料显示,一年多来,地方政府“疯狂”推出的PPP项目总投资额高达数万亿元,这让社会资本看到PPP市场巨大的商机,心生“爱意”。但在PPP法律和政府履约能力尚不健全情况下,社会资本十分犹豫。
杨志勇也提到,对于企业来说,赚钱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保证资本安全。在PPP项目中,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并不是十分明确,从法律方面也存在空白。到底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适用于何种法律法规,如果政府赖账怎么办、社会资本有无申诉途径等等都有待进一步明晰。
白云峰则指出,在PPP项目中,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资本,都应尊重市场规则,共担风险。但现在有些地方政府,通过PPP项目将风险全部推给民资,这种方式并不可取。其实,政府虽然不能为项目担保,但可以通过和企业共建地方基金等方式,引导企业进入。更重的是,随着PPP模式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都需要真正拥有契约精神,当然这还需要一定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