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园林(002431)PPP项目——梅州项目落地,通过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方式,棕榈园林正在探索PPP项目的融资模式。
棕榈园林12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计划以不低于21.98元/股的增发底价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850.7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45亿元,用于梅州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作为“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以及社会资本投资人,棕榈园林今年12月4日与梅县区政府签订合同,与政府出资方代表梅州市梅县区梅丰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PPP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工作。棕榈园林通过出资和借款的方式,对项目公司进行投入,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内,公司(或项目公司)行使项目业主的权利。
根据棕榈园林与梅县区政府签订的合同,项目合作期限为 10 年,其中建设期为各子项目开工之日起2年,维修养护期为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8年。合作期内,项目完工并符合移交条件的,将项目资产及其相关权利全部移交给梅县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公司出资的资本金将在项目移交后按照程序依法进行减资退回,并收回相应的借款;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履行正常注销清算程序并收回剩余投资。
据了解,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4.22 亿元,该PPP项目总投资额的70%(即9.95亿元),由公司按其相应的股权比例(持股70%),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出资和借款的形式投入。其中,棕榈园林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为 2.99亿元,持有项目公司70%股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4.27 亿元);剩余 6.96亿元通过借款方式投入项目公司。
梅县PPP项目总投资额的30%(即4.27亿元),由梅县区政府按其相应的股权比例(持股30%),通过出资和政府购买服务费的形式投入。其中,梅县区政府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为1.28亿元,持有项目公司 30%股权;剩余2.99亿元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费投入项目公司。
“此次再融资不仅仅是梅州项目的融资问题,更看重打通生态城镇融资渠道的战略意义,标志着棕榈在生态城镇商业模式上资本端走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棕榈园林董秘冯玉兰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非公开发行的意义在于探索出PPP项目的融资模式,即在项目自身完成盈利模式的闭环。
据称,从提出生态城镇转型战略,到长沙浔龙河项目的落地试点,再到棕榈生态城镇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的成立,以及近期香港贝尔高林的收购与公司名称的变更,显示出棕榈园林对转型生态城镇的决心与勇气,也不难理解此次非公开发行的意义所在。
冯玉兰称, PPP是生态城镇项目的主要落地路径,此次定增不仅仅只为梅州PPP项目补充资金,作为公司生态城镇落地中的对资金、资本方面迈开的实质性一步,对未来生态城镇业务拓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