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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12条红线”对P2P是重大利好

  随着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监管层正式将P2P(网贷)平台不许涉足的12项行为提上台面,明确画下“12条红线”,确保P2P信息中介定位不走样。

  拍拍贷、珠宝贷和联金所等多家P2P企业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征求意见稿体现出底线监管思维,对P2P未来是重大利好,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不过,风控专家、深圳P2P平台石榴壳董事长李家安指出,监管办法“美中不足的是退出机制不明确”。如果平台解散、被撤销或破产,如何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利益?一个平台可能有众多项目,可能涉及成千上万个投资人,五湖四海的投资人如何独自追索?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办法再次明确了P2P信息服务平台,禁止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让P2P平台“去担保化”,让投资人自行承担资金风险,确保不偏离信息中介的初衷。团贷网创始人兼CEO唐军说:“年底的负面消息普遍偏多,监管办法出台对于P2P行业是重大利好。”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认为,监管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从业者要在短时间内作出调整,管理和运营成本将大幅提高,迅速提升管理和运营水平,满足监管要求。若不能满足监管要求,也可在整改期内选择退出这个行业。这既是保护自己,也有利于行业发展。

  “监管细则明确了,我们布局也在加快调整。”财路通联合创始人司天石表示,接下来的战略布局上,将对现有平台业务进行拆分,针对关键业务环节,融合不同层面的优势,建设更为专业的理财平台、资产平台和征信平台,使公司更符合信息中介定位。

  “细则出台后,我们和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更有信心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要客业务部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段远翔认为,监管办法出台前,国寿财险内部花费一年左右时间、动用大量资源,联合财路通推出了业内首个“信贷审核责任险”。

  段远翔说,如今监管办法本身就是一个标准,有利于银行保险等大型金融机构制定与P2P的业务合作标准,改变了以往与P2P平台很多业务合作苦于没有标准的情况。

  “未来一年将是监管具体落地的一年。”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认为,监管办法对P2P线上线下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范,操作性很强,各地监管机构对投资者保护工作更容易展开,未来网络借贷将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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