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代表建议,应尽快制定P2P平台监管负面清单,明确政策法规红线,既对P2P平台予以适度监管以维护金融安全,又为金融创新预留充裕空间。
正在举行的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定华提出了上述关于加强P2P网络平台立法研究和严格监管的建议。
在建议中,杨定华表示,目前P2P行业存在“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现状,不但容易引发诸如信息不对称、“劣币驱逐良币”等市场失灵问题,而且会给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此类平台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留下可乘之机。对此,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近年投诉日增,而公安立案查处也很棘手。
杨定华在建议中强调,加强对P2P平台的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事关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事关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战略的实施。
杨定华建议,应加快研究、协调和出台P2P平台监管政策法规。面对P2P平台新情况和新问题,现行的法律制度存在适用局限。建议上海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及时调研P2P平台发展的形势和特点,推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调整、补充和细化,其中包括市场准入、市场运营、市场退出等制度,以便于将P2P行业纳入现有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为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提供较明确的法律依据,为P2P平台的经营行为提供法律准则。
此外,杨定华也建议,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监管机制。
在杨定华看来,这个监管机制,首先是尽快建立P2P平台监管协调机制。考虑到加强监管P2P平台,既要依托现有金融监管体系,又要突破分业监管瓶颈。为此,杨定华建议由上海市金融办牵头,探索成立P2P平台监管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议事机构,加强与央行上海总部、银监局、保监局、经信委、通管局、公安局等部门之间分工与协作,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
其次,要尽快建立P2P平台征信体系,并将其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予以统筹谋划。同时,依托“大数据”技术和征信系统,加强P2P平台舆情分析,及时发现不良事件苗头,发布防范失信预警。
再次,则是鼓励P2P行业自律和第三方监测评估。
杨定华建议称,应组建行业自律组织,推动P2P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同时,发展和培育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鼓励其对P2P平台进行信用评级、等级划分、资金审计等,使P2P平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在1月24日下午举行的分组审议中,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也谈及非法集资问题。
屠光绍表示,现在非法集资来势非常快,欺骗性很强,利用网络形式发展很快,按照过去政府的监管办法肯定适应不了,必须要创新监管方法,才能够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对于这些非法集资,既要坚决打击,又把对老百姓的影响、对社会稳定的影响降到最低。这都对政府在管理服务创新方面提出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