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家新三板公司主动摘牌 今年明确强制摘牌标准
新三板将建立常态化的退出机制,制定发布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本报记者 左永刚
2016年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摘牌将有规可循,同时将形成常态化退出机制。与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不同,新三板主动终止挂牌的企业较多,充分体现了市场化属性。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自全国股转系统2013年1月16日揭牌开始运营以来,共有27家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且皆为主动摘牌。其中,有4家因IPO申请摘牌,有13家因被收购或吸收合并申请摘牌,其余为其他原因申请摘牌。
在主动终止挂牌的案例中,一家公司较为特殊,2014年11月份,北京极品无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这是新三板首家主动摘牌,并还原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
据介绍,极品无限为抓住手机游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经营效率,公司计划将组织形式进行变更,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公司主动申请终止在新三板挂牌。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除上述27家以外,由于ST羊业未按规定完成从中关村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新三板前身)向全国股转系统“平移”,其法律主体不为挂牌公司,因此所谓摘牌实质是“移除处理”。ST羊业已经于2014年5月份被移除新三板。
ST羊业于2007年3月份在中关村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挂牌。2008年12月份,原法定代表人王立民被锦州市中级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进行了刑事判决。随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全面停止,主要资产损失严重,资金链断裂,公司员工全部解散。至2014年,ST羊业仍然无法恢复正常运营,连续7年不能披露年度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全国股转系统于2014年将ST羊业从新三板移除。
据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隋强介绍,2016年新三板将建立常态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制定发布“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完善市场优胜劣汰功能,将明确强制摘牌标准,完善终止挂牌的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机制、相关责任主体问责机制和赔偿机制。届时,挂牌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风险评判,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可以主动申请终止股票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