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一再证明,在很多情况下,谋求发展光靠赶超的勇气和激情是不够的,必须有正确的发展理念作指引,这样才能少走弯路、实现发展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对国际形势和国内发展阶段性特征的重大变化,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特别是在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实现了党和国家发展理念的与时俱进。新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指引我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发展实践的行动指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理念的突破和提升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主要目标的发展理念,特别是提出了快速提高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发展要求。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把党在20世纪末的战略目标定为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并提出了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到21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邓小平同志说:“所谓小康,从国民生产总值来说,就是年人均达到八百美元。”提出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来衡量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是我国发展理念的一个巨大突破和进步。此前,我国很少使用人均指标,通常是以工农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来衡量发展。由于这一指标不能反映净产出和人均生活水平,所以尽管从数字上看增长速度不低,但人民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改善,也难以了解我国的真实发展水平。实际上,1978年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只有190美元,在世界上排在后列,甚至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提出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来衡量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使我国对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的目标有了比较精确的定位,提出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路径更加符合国情和发展规律。
在发展目标中强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在当时也有国际发展大势的影响。二战以后,许多从殖民统治下独立出来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发展生产力、缓解贫困、增强国力,它们多数确立了以经济增长,更确切地说是以提高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目标的发展战略。联合国第一个发展十年(1960—1970)的报告,1969年应世界银行要求提出的皮尔逊发展报告,以及作为联合国第二个发展十年规划底本的廷伯根发展报告,都把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作为首要发展目标。而且,东亚和拉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上世纪60—70年代的快速发展,印证了提高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重要性。然而,片面强调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核心的经济增长而忽略全面发展,在一些拉美国家也带来产业畸形、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贫富悬殊、债台高筑等问题,造成有增长而无发展,甚至使一些拉美国家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经认识到完善发展理念的重要性。早在1982年底,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在通过“六五计划”时,就把“国民经济五年计划”正式改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增加了“社会发展”的理念。随着实践的发展,我们党又提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社会进步”“人的全面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发展理念,并形成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位一体扩展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发展理念的提升伴随改革发展进程,发展理念的突破推动改革发展实践的突破。今天,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我国发展理念的又一次重大提升,预示着我国发展将再次取得突破性成就。
践行新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关键抉择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发展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未来发展和生活前景产生了新的期待和更高要求。与此同时,国际形势动荡多变,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发生深刻变化。与30多年前相比,今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对许多新情况、新趋势、新问题、新挑战。要理解新情况、把握新趋势、解决新问题、应对新挑战,必须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它聚焦国情、突出问题导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践行新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关键抉择。
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不创新只能是死路一条。我国改革开放后长期依赖投资、出口和劳动力供给,通过引进外资、实施外向型发展战略和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保持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目前,这些条件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表现为产能过剩、出口受阻、劳动力成本大幅上升。仅仅依靠传统发展动力,继续沿着老路走,已经很难走得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无论对于经济持续增长还是对于产业结构升级,创新都是关键一招。我们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让创新成为国家发展和民族进步之魂,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创新并不仅仅指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也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创新也不仅仅指高科技、机器人、互联网等,创新体现在每一个产品、每一台机器设备的升级换代和标准制定权上。过去我们说,不改革只能是死路一条;现在我们也可以说,不创新也是死路一条。创新是艰难痛苦的,也是长期的,短期难以奏效。全球产业结构和产业链的上端,长期被西方发达国家垄断。要打破这种垄断,必然会受到打压和排斥。所以,对创新的长期性、艰难性必须有充分准备。近年来,我国在大飞机、重型汽车、智能机床、高铁、高速公路、大型桥梁、手机、互联网等一系列领域已成功走出创新之路,显示出创新的巨大动力、潜能和广阔前景。我们必须坚定信心,通过创新尽快实现新旧动力转换,实现发展的成功转型。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处理好发展中的重大关系才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经济起飞和快速发展阶段,从1978年人均GDP不足200美元到2000年人均GDP超过800美元,用20多年时间增加了500多美元;从2000年开始,仅用15年时间,人均GDP就从800多美元增加到8000美元,增加了7000多美元。在这让世界惊叹的快速发展中,发展的不协调问题也格外突出。特别是城乡和区域之间发展不协调、不平衡问题以及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成为我国发展中的突出短板。人均GDP8000美元曾经是一些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拉美国家遇到的增长“天花板”,因为经济社会发展失衡等问题,它们在这个“坎”上停滞了一二十年。我国“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从中等收入国家迈入高收入国家(人均GDP超过12000美元)门槛的关键时期,必须高度重视协调发展,特别是要解决好农村地区、发展落后地区贫困人口的发展问题。国内外发展的经验和教训都表明,协调发展是处理好一系列重大关系的基本遵循。
绿色发展是对发展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也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方向。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就曾提出不能走一些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一些地方对快速脱贫和富裕起来的渴望压倒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要求,追求经济增长的短期政绩带来了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等严重后果。雾霾、饮用水和土壤污染、食品药品不安全等,已经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引起人们的反思。有人说“奋斗打拼几十年,换不回一片绿水蓝天”,这话虽然有些偏激,但道出了绿色发展的紧要性。突出强调绿色发展,不是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也不是为了宣扬一个口号,而是我们付出惨痛代价后下定的坚强决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从我国发展实践中得出的至理名言,是关于财富源泉理论的新思想,目的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国对外开放从沿海开放、沿边开放、内陆开放再到全面开放,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势,带来了我国经济的持续繁荣发展。国际发展经验表明,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孤立于世界经济体系之外封闭发展。我们应利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刻认识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发生的深刻变化,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中制定规则的话语权,维护国家经济政治安全,防止国际风险对我国产生系统性影响。
共享是发展的目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要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是共建共享的社会。因此,必须把共享作为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则加以认真践行,特别是要解决好突出的民生问题。当前,在就业领域应高度关注和解决好以大学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问题,化解产能过剩中的就业与职工安置问题,以及农村劳动力进一步转移问题;在教育领域应解决好教育公平问题,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防止农村贫困人口因教育短缺而造成贫困代际传递;在收入分配领域应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快减少贫困的步伐,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5500多万贫困人口如期全部脱贫;在社会保障领域应突出解决好进城农民工转变户籍后的同工同保问题,加快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基本实现社会保障法定人口全覆盖;在医疗健康领域应解决好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在社会治理方面应协调好征地拆迁补偿、复转军人安置、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等方面的矛盾,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处理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全体人民在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包含的重大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富民之路,其间也遇到过通货膨胀、政治风波、企业大规模亏损、国际金融危机、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流行病害等一系列重大挑战,但我们都成功应对和克服了。总结这些年的发展经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不断完善和提升发展理念,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包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大原则。在践行新发展理念的过程中,必须坚持这些重大原则。
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习近平同志指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我们在实践中要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动摇”。新发展理念把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我们的发展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也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发展必须保持一定的速度,同时必须更加注重质量,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在发展中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新发展理念是我国在新的发展阶段以解决突出难题、瓶颈问题、短板问题为导向提出的,其中贯穿着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一个从发展动力到发展目的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集中体现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有机统一。发展经济是改善民生的基础,改善民生是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我们党反复强调牢固树立并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民生是人心向背的风向标,是社会舆论的晴雨表,是发展信心和发展决心的压舱石。社会要保持和谐稳定,国家要保持长治久安,就要让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落实新发展理念,就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用改革和法治为发展保驾护航。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创新手段,善于通过改革和法治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发挥改革的推动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从现在起到本世纪中叶还有大约35年时间,当前正处于从实行改革开放起到实现现代化长达70多年的历史时期的中间点,这是一个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从这个新的历史起点出发,用近5年时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接近或迈入高收入国家的门槛,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再用30年左右的时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这些发展目标并非易事,必须创新发展手段、转变发展方式、拓展发展路径。通过深化改革,持续为发展增添活力、提供动力;通过加强法治,营造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改革与法治共同发力,为我国丰富发展实践、提升发展境界、拓宽发展道路保驾护航。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