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半个多月,震惊全国的山东非法疫苗案仍未平息。
涉事上市公司鹭燕医药4月11日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仁邦医药和鹭燕广福近日收到了成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通知书》,原因是虚构疫苗销售记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虚构销售记录可能存在于疫苗流通的多个环节,包括未从正规渠道进货、未严格冷链运输、未销售给有资质的机构等,而之所以这些环节会存在诟病,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成本高企。
“暴利之下必有‘勇夫’。”一位不愿具名的贵州医药流通界人士认为,在新版GSP下,疫苗经营企业需要为冷链存储付出高昂的成本,极大削弱了利润回报率;同时,与正规渠道相比,非正规渠道可获得的销售差价也驱使着不少人以身犯险。
避开冷链物流高昂成本
“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均需要具备冷链条件,这个要求大家都知道,但是知道和做到是两码事。”上述医药流通企业人士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对于一家药品流通企业而言,要达到冷链运输全套标准就必须具备储存疫苗的低温冷库、冰徘速冻器、普通冷库、运送疫苗专用冷藏车、疫苗运输车、冰箱、冷藏箱、冷藏背包以及计算机和零配件等硬件设施。
“低温冷库的成本并不低。”上述医药流通企业人士告诉记者,一般而言,普通仓库的造价在每平方米500元左右,低温冷库的造价则是前者的5倍以上,因为要配备保温系统。
硬件设备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更多的花费还在于运营中的耗损以及维护。
该人士还表示,疫苗冷链运输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全过程。这意味着低温冷库所有区域的温度都要随时保持在一定温度区间,这无疑需要耗费大量电力,一些面积大的低温冷库一个月的电费就可能高达数十万元。
此外,根据新版GSP要求,冷链物流系统每年还需要接受第三方检测,总费用也高达数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医药行业的利润有所下滑,医药流通行业的利润空间同样被压缩了不少。“正规大公司都在喊开源节流,更何况一些希望牟取巨额利润的个人投机者。”上述医药流通企业人士认为,在高昂成本下,全程冷链运输竟然变得难以保证。
流通渠道背后也有利润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节省成本在疫苗流通的多个环节均存在。
据鹭燕医药披露,因仁邦医药涉嫌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因鹭燕广福涉嫌虚构药品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销售记录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对该两家公司立案调查。
记者查询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第十八条则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
要具备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以二类疫苗为例,其正常方式应该为生产厂家→经销商→省疾控→市疾控→县疾控→接种点。
上述医药流通企业人士表示,同一支疫苗,正规渠道价格高昂,其他渠道的价格就很低。“就二类疫苗来说,接种点可以选择在上级疾控部门处拿货,但也可以从一些疫苗代理商处拿货,这中间存在很大价差,但往往这些代理商是不具备资质的,这就需要正规公司配合”。
至于正规渠道和私下渠道之间的利润差究竟有多大,该人士并未明言。不过记者查询到2005年安徽泗县的“甲肝疫苗事件”中的一组数据:该县大庄镇防保所购进4000支甲肝疫苗,1000支走的是疾控部门的渠道,每支11元,另外3000支从安徽人张鹏处购进,每支只要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