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发展缓慢 暂为“垄断行业俱乐部”
1500万企业中仅有7万多家企业设立企业年金
随着降费率、减税等一系列利于企业经营的政策陆续到位,推进更多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时机已经成熟。企业年金成为继养老金之外的养老保障体系第二支柱,但是很少有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指出,目前,只有部分具有较高经济负担能力的垄断或者高效益企业才有能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因而企业年金被称为“垄断行业俱乐部”。
降税后仍难推动企业年金普及
据了解,全国1500多万个企业中,只有7万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而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造成退休人员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的消息显示,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普遍降低在1%左右。目前城镇职工退休后的收入,主要由社会保险支付的养老金构成,对于用人单位或个人额外缴纳商业养老保险的,亦由商业保险公司支付。此外,还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但前提是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了这部分费用。
在此之前,中国社保体系主要由“五险一金”组成。以月收入为基础,养老保险缴费率为28%(个人:8%;企业:20%)。医保缴费率为12%(个人:2%+3元;企业:10%),住房公积金最高限是24%(个人、企业:各12%),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基础;此外,企业还需要负担失业险,工伤险等,五险一金缴费率近66.3%,其中,个人负担不到20%,其余由企业负担。
然而更多的改革还在“指望”在降税费之后,有所进展。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不久前指出,在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下调之后可以通过政策扶持引导促进更多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然而,《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人社部一位专家,他认为,“暂时不会强制推行企业年金政策,因为这次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而减轻了一两个百分点,不会让企业再增加负担。”
人社部人士表示,“现在只有7万多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与全国1500多万个各类企业总量来比显得微不足道。”
年金造成了退休人员间的收入差距
随着公务员养老金并轨的推行,公务员体系内的职业年金已经开始建立,外界普遍认为这是推进企业年金难得的机遇。
就北京公务员群体参与职业年金的缴费情况,一位财务人员告诉记者,北京从2015年9月起开始缴纳职业年金。年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普通企业员工退休之后,收入差距的根源之一。
江苏省人社厅对外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2014年10月1日起,缴纳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缴费方式与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同。单位缴纳职业年金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
对于职业年金在退休之后的使用上,江苏省规定,参保人员在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可选择一次性将职业年金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有继承权;也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并享有继承权,发完为止。
如果企业没有建立企业年金,则不享有类似的待遇。
“垄断行业的俱乐部”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指出,企业年金覆盖面有待于提高,截至2014年年底,覆盖职工2293万人,只占当年城镇就业人口的6.72%,与发达国家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从结构上,该报告也给予了分析:“企业年金在经济效益好的行业,尤其是几大垄断行业发展较快,企业年金积累超亿元的行业基本集中在电力、石化、石油和电信行业。国有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比例明显高于民营企业。”
就企业年金在民营企业推进存在的问题,该报告的编写人员表示,“一方面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还不成熟,基金投资收益率低,而且投资渠道狭窄,企业不愿意花费过大的精力去冒险;另一方面,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缺乏对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吸引力。”
此外,“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的现实条件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负担沉重,对于建立企业年金没有多大动力。”
同时,该人士表示:“其实国内早有针对企业年金的相关政策。”
2013年2月,人社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2011年还公布了《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并在2015年4月30日进行了修订。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还可以通过集合年金的方式,建立企业年金。”上述人士表示。
据了解,集合年金计划可由多个企业共同参加的企业年金计划。集合年金计划一经设立,其管理费率、投资组合以及计划条款等内容均已确定,集合计划针对的客户群主要是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