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资料链接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首批扩大试点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从2013年12月31日起,股转系统面向全国接收企业挂牌申请。

  ◆自2016年6月27日起,全国股转公司正式对挂牌公司实施分层管理。自《分层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尚未正式挂牌的申请挂牌公司可以按规定申请进入创新层。拟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应通过主办券商于2016年6月6日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支持平台填报经审计的2013年度营业收入等数据。挂牌公司应当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主办券商应当勤勉尽责,做好挂牌公司填报数据的事先审查和督导。

  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应当最迟于2016年8月31日前,经主办券商督导后,公开披露《分层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的相关制度。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整改后,符合创新层标准的,可以进入创新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以及互联网金融等特殊行业挂牌公司,在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前,暂不进入创新层。

  ◆主办券商内核工作指引:主办券商应加强推荐业务的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设立内核机构,建立健全内核工作体系。内核机构成员应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推荐业务涉及的推荐文件和挂牌申请文件、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审慎核查,并独立作出专业判断。全国股转公司依法对主办券商及其内核成员实施自律监管。

  内核机构对下述事项发表意见:项目小组对申请挂牌工作的尽职调查工作,是否规范履行了尽职义务。申请挂牌公司拟披露信息是否符合全国股转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申请挂牌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是否同意推荐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挂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内核机构应由十名以上成员组成,由主办券商聘任。内核成员应制作现场核查工作底稿,并由主办券商归档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主办券商内核机构在完成文件审查、现场核查等前期工作后安排内核会议,会议须由七名以上的内核机构成员出席方可召开,其中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行业专家至少各一名,且由推荐业务部门兼任的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 用户注册

    扫码注册或下载尊嘉金融App注册
  • 极速开户

    2分钟填写开户信息,即时开户成功
  • 0佣交易

    随时随地开启港美A股0佣金交易

1个账户、1笔资金
0佣金买卖港股、美股、A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