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台稳增长、降成本措施,其中包括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加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培育,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加快房地产去库存用地调整,规范房地产企业用地分割、合并和调整边界,降低工业项目用地成本等10个方面。
在房地产去库存用地调整方面,广西将根据商住房地产库存情况,分类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商住房地产供应计划。
库存压力过大的城镇将减少或停止商住供地,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项目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商住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开发建设。
此外,广西明确,单独选址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但可以从规划多划定的基本农田中核销的,其用地视为符合规划;优先保障对稳增长、促投资成效明显的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对脱贫攻坚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简化用地指标申请程序,实行用地指标网上预申请。
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或原有土地兴办健康、信息、研发、文化创意、设计等服务业,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其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可办理用地手续。
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流通业用地。
对利用存量房产、土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鼓励工业用地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
对原出让或划拨的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且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等指标符合规定的,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