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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材出口不存在倾销问题

  海关总署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7月份我国钢铁出口1030万吨,较去年同期上升5.8%。今年前7个月累计出口6741万吨,较去年增8.5%,仍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

  强劲的钢铁出口表现背后,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案也频频不断。从4月下旬至5月底,包括欧盟、智利、美国、越南、澳大利亚、印度、哥伦比亚、加拿大和马来西亚在内的多个国家对中国的钢铁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或者作出反倾销裁定。随着全球钢铁价格暴跌,不仅出现了针对中国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倾销钢材的抱怨,还有对中国补贴亏损和债务混乱的僵尸企业的指控。8月9日上午,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夏农就以上热点问题接受媒体联合采访并作出回应。

  掷地有声

  钢铁企业能够实现利润

  夏农指出,钢铁产能过剩是全球性问题,不应将钢铁价格暴跌归咎于中国,采取贸易保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等错误做法。

  “从全球情况看,我国钢铁工业具有相当强的竞争力。这种竞争力,不是来自政府的补贴,而是来自企业自身。”据夏农介绍,当今世界现代化最高、最大型的钢铁生产装备大多在中国,如5000立方米以上高炉、300吨以上大型炼钢转炉、5500毫米大型宽厚板轧机、2300毫米宽带钢热连轧机和2250毫米宽带钢冷连轧机等。“这些装备运行状况好、能耗低、自动化程度高,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企业竞争力。”

  夏农指出,我国近年来的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也高于美欧等国家和地区。根据世界钢铁协会公布的数据,2014年全球粗钢产能利用率为73.4%,我国粗钢产能利用率为73.6%;2015年全球产能利用率为69.7%,按2014年产能数据推算,2015年我国产能利用率为71.2%。

  针对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倾销钢材的外媒质疑,夏农明确表示,“我国钢铁企业出口不存在倾销问题,企业都能够实现利润。”他进一步分析,从出口价格看,2015年我国出口板材品种平均价格为3670元/吨,而全年国内板材平均价格最高点不超过3600元/吨。

  夏农坦言,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并不鼓励钢材出口,相反还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钢材出口。一方面,对部分钢材品种加征出口关税以减少出口。比如,硅铁的出口关税加征到25%;另一方面,主动下调钢材出口退税率。目前所有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均低于17%的增值税率,部分钢材产品不予退税。需要说明的是,对钢材产品执行不超过17%的退税率,这是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

  理性回击

  钢铁贸易本质是市场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美国在钢铁领域对中国钢铁产品共发起了40余起贸易救济调查,抬高税率,打压中国钢铁产品,其中绝大多数仍在生效。

  今年4月26日,美国钢铁集团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调查申请,指控40家中国企业在部分钢材产品上存在不公平竞争行为。5月26日,中国钢铁贸易史上首例“337调查”正式启动。中国钢铁企业面临着三项指控——密谋控制价格、盗用商业秘密、伪造商品原产地。

  对此,夏农表示,这次启动“337调查”,是美国对中国钢铁产品“双反”调查的升级,属于重复救济,滥用贸易限制措施,是对世界钢铁正常贸易秩序的严重损害。他指出,“美方一方面要求中国压减钢铁产能,一方面又指控中国钢铁企业控制产量与出口量,这种做法自相矛盾。我们希望美国钢铁业能够正视钢铁产能过剩的问题根源和倾听中国钢铁业界的呼声,共同努力应对当前因世界经济增长乏力、需求不振导致的产能过剩问题,而不是挑起事端、制造对立。”

  他进一步指出,钢铁产品国际贸易本质上讲是市场行为,由于我国钢铁企业的竞争力较强,钢铁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具有良好声誉和较高的性价比,不少钢铁产品已经与进口国当地生产形成高度互补关系,大大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给当地下游用户和消费者带来了实际利益。应该全面、客观、理性地看待钢铁产品贸易问题。

  相反,实施贸易保护措施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全球钢铁产业的发展问题,只会对国际贸易秩序造成进一步冲击。“我国一贯主张审慎、克制、规范使用贸易救济措施,通过磋商交流、业界合作等方式化解摩擦,实现互利共赢。对钢铁产品贸易摩擦,我们也希望本着同样的精神,共同找到妥善解决的方案。我们同时要求,各国贸易救济调查必须严格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公平、公正和透明地进行。我国政府也将积极鼓励和支持国内企业依法进行抗辩,有关国家也要充分保障我国企业应有的抗辩权利。”夏农表示。

  稳步推进

  钢铁去产能成效初显

  记者了解到,国内钢铁需求的持续萎靡对钢铁业的冲击大过其他行业。2015年是我国钢铁工业困难的一年,不仅表现为21世纪以来粗钢产量首次下降,而且全行业亏损。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5年会员企业亏损额645亿元,亏损面50.5%。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钢铁产能过剩这一全球性问题,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未来5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吨~1.5亿吨;2016年,各部门、各地区要压减粗钢产能4500万吨左右。同时,将僵尸企业作为产能退出重点,加快推进僵尸企业整体退出。

  在应对外媒对“中国淘汰僵尸企业说易行难”的质疑时,夏农表示,一些企业不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甚至濒临倒闭,但受一些体制机制因素制约,以市场化方式退出的障碍较多,成为所谓的“僵尸企业”。这类企业的存在,扭曲了市场信号,降低了要素资源利用效率,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妨碍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建立。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坚定不移地处置僵尸企业,另一方面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一企一策,促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同时确保社会稳定和良好金融秩序。

  夏农坦言,由于钢铁企业资产规模大,涉及面广,一些企业的债务关系复杂,如果处置不当,有可能引发区域性风险。为妥善做好债务处置工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通过推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多种渠道,依法依规处置好产能退出企业涉及的债务问题,保障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平稳推进。

  “我国已经采取了坚决有效的措施化解过剩产能,而且成效正在逐步显现。今年上半年我国钢铁产量同比下降1.1%,价格回升,3月份钢铁全行业当月实现扭亏为盈,4月份起实现累计扭亏。其他产钢国家和地区也应该同样做出努力,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也应该出台积极的应对举措,化解过剩产能。”夏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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