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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俊波:六方面处理好保险业发展和监管的关系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8月18日讯

  证券时报记者 曾福斌

  在18日举办的2016中国保险业发展年会上,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对“十三五”时期,如何处理好保险业的发展和监管的关系谈了六方面的看法。

  一是要辩证看待保险业改革与发展带的关系。

  三年来,中国保险业总规模连续超过了法国、德国和英国,从全球第六位越居第三位。今年全年,保费总规模有望超越日本市场成为全球第二位。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绝不护短,必须正视行业发展带来的问题,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及时查处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各界对保险业的监督。

  第二个关系是要辩证看待保险的保障属性和金融属性的关系。

  保险业要始终坚持保险必须姓保,提升人民大安全感,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水平。

  第三个关系是要辩证看待保险企业发展与隐形社会责任的关系。

  坚持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强调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但绝不是枉顾企业追求利润的要求,而是要做到社会责任和企业发展两者的相互促进,保险企业通过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在社会金融、社会保障、灾害救助,在履行社会责任和提升企业发展能力之间形成和谐的发展。

  四是要辩证看待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关系。

  怎么样妥善处理好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监管之间的关系?两者的共同目标都是防范化解发展风险。目前国内的一些保险集团已经或正在拥有金融全牌照。这类综合经营有利于提高综合经营效率,也会增强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风险关联度,是不同风险在不同、区域行业之间快速传递,必须处理好宏观审慎监管与围观审慎监管的关系,坚持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是要辩证看待放开前段管住后端的关系。

  六是要辩证看待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保护股东权益的关系。

  保险保险消费者是保险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跟保护股东权益应当是相互相成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拓展市场,保护股东利益有助于是企业获得源源不断地发展动力。但有部分保险公司发展偏离了保险的轨道,企图把保险公司当成的单一股东的融资平台,与中小股东和广大消费者对立,保监会会旗帜鲜明地站在保护和维护消费者的一面,对于破坏消费者权益的大股东,会依法依规严惩,绝不给不真正做保险的人以可乘之机。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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