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在会上表示,《办法》特别在资产端明确了网络借贷中借款主体的上限规定,即单一个体、自然人在同一平台上的借款上限是20万元,在多个平台的借款上限是100万元;单一组织、法人在同一平台上借款上限为100万元,在多个平台的借款上限是500万元。
网贷行业需进一步回归普惠金融
记者注意到,本次发布的《办法》强调明确引导网贷业务回归信息中介、小额分散、服务实体经济以及普惠金融的本质。
李均锋表示,限额规定是《办法》正式发布稿与征求意见稿有较大区别的部分,做出网贷限额的小额分散安排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要进一步明确网贷机构的定位。目前,投资端和资产端均有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在为各类的社会主体进行投融资服务。但服务不足、服务不到位的主要是个体经营者、个体消费者、小微企业、农民等,他们小额的融资需求不能得到及时的满足。
“在投资端,各类金融机构有大量的产品,由老百姓去选择,但是多数门槛比较高。那么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它的定位就是要解决传统金融机构中不能被覆盖,或者不能得到很好服务的人群的金融需求,而这类人群的金融需求以小额借贷居多。”李均锋说。
第二,从目前来看,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金融技术只能为小额融资提供风险控制服务,大额融资仍需要现场及实地调查来进行风险控制。“大额贷款在进行担保、抵押后仍会有风险因素的存在,所以不能把风险控制全部寄托在互联网技术上。现在说的小额分散主要是以自然人、个体为主,从逻辑上看,他们的各种行为信息和非行为信息可以较好地反映其风险因素,因此小额借贷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通过大数据来解决。”
第三,从国际惯例来讲,比较规范的网络借贷机构的定位就是小额。李均锋表示:“从我们现存的有经营活动的2400家左右的网贷机构来看,小额借贷端多数风险控制都比较好,经营比较正常。那么做大额的多数涉及到自融自保、期限错配以及设立资金池,多数参与到房地产等目前限制的行业。那么,做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基本上是满足了我们讲的P2P的本意,回归到了普惠金融的本质;那么做大额的基本上是背离了网络借贷本身的意思。”
网贷限额影响几何
银监会将个体网络借贷定位于小额借贷符合普惠金融的定位,其出发点在于控制网络借贷行业风险。从现有网络借贷平台的资产类型看,除去消费金融、个人信贷以及部分中低档车辆抵质押贷款,现行的诸如供应链金融、大额票据、房贷、赎楼以及大额担保、保理类资产都会超过《办法》的上限要求。限制网络借贷金额是否会使得大型P2P平台面临关停或转型?
紫马财行CEO唐学庆表示:“设置借款上限说明监管政策已落实到具体运营层面,并且比业内预想的更加严厉,侧重于防范信贷集中风险,敦促平台加强风险控制,实则是对网贷各方主体的有效保护。《办法》申明小额分散、信息中介定位,是引导行业发展回归普惠金融,助力小微实体经济发展。这样一来多数网贷平台都将面临部分业务模式的调整和改造,以大额资产标的为主的平台更会遭遇颠覆性变革,行业洗牌进程或全面加快,‘关停并转’将成为常态。”
“网贷限额这一内容对于以车贷业务为主的平台而言无疑为一重大利好消息。”微贷网副总裁汪鹏飞说,互联网金融一直被视作传统金融业务的有效补充,网贷平台业务覆盖了大量无法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完善金融服务的长尾客户,肩负着发挥普惠金融的重任,网贷行业在具体业务中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所以限额往小额调整应该是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爱钱进CEO杨帆认为,此项要求贯彻了监管机构对P2P作为传统金融有效补充的监管原则和定位。开展大额借贷的P2P企业将面临市场洗牌或被迫转型,更多的P2P网贷企业将转型为小额借贷、消费金融等领域,加剧该领域的市场竞争,而已经在该领域有明显优势的企业将继续凭借其大数据风控、互联网技术及成熟的业务模式领跑行业。
此外,银监会方面表示,为避免《办法》出台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办法》将有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在过渡期内通过采取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等措施,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机构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