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银监会会同多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监管突袭,彻底宣告P2P网贷野蛮生长的时代终结。借贷宝CEO王璐认为,《办法》对原本坚持“信息中介”定位的平台实则是重大利好,借贷宝的社交金融创新将借此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
新发布的监管办法赋予了P2P网贷以合法身份,但也以“信息中介”的明确定位对网贷机构的行为做了严格限定。《办法》规定,P2P不得从事自融,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保息,不得将融资项目拆分,不得发售银行理财产品,也不得从事众筹业务,借贷金额以小额为主。
银监会普惠部主任李均锋明确表示,“目前大部分网贷机构偏离信息中介定位以及服务小微和依托互联网经营的本质,异化为信用中介,存在自融、违规放贷、设立资金池、期限拆分、大量线下营销等行为。”新规势必对一大批网贷机构形成强烈冲击,承受不住阵痛的平台将面临生死存亡的威胁。
一片肃杀之下,主打社交金融牌的借贷宝或将鹤立鸡群,成为此次新政的最大赢家。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彭冰教授指出,“大量P2P平台从事信用中介业务,先不管其是否有能力控制风险,这些平台存在本身就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因此,监管机构出面划清平台的业务边界,有利于P2P行业的长期发展。”
“借贷宝从创立之初就不同于绝大多数P2P平台。借贷宝服务于熟人间的小范围借贷,由用户自行判断借贷风险,无担保,无资金池,用户资金一对一流转,借贷金额小额分散,非常符合国家关于互联网借贷业务的监管方向,也即是“信息中介”这一明确定位。《暂行办法》是对借贷宝普惠金融之路的一个充分肯定。”借贷宝CEO王璐表示。
作为中国网络信息中介机构中的佼佼者,经过一年的快速发展,借贷宝已经拥有1.28亿注册用户,累计交易额超过800亿元。在此次监管新政的雷霆重压之下,“劣币”们释放出的市场,将帮助像借贷宝这种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息中介”平台得到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