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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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亿元,较2015年同期大幅提高,主要是由于2016年房地产市场向好,公司境界梅江H6项目销售良好并确认收入所致,另外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在2015年半年报告时将贸易收入按总额法列报,根据有关机构建议并对照会计准则,将2015年度贸易收入调整为净额法列报,调减贸易收入,因此本报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均做相应的调整。本报告期归属津滨公司所有的净利润2458.84万元,也主要是境界梅江H6项目确认销售收入,盈利所致。
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说明
2、截止2016年6月底,公司房地产储备、开发、销售及融资情况(1)、公司土地储备情况(2)、公司房地产开发情况(3)、公司房地产销售情况(4)、融资情况
B、信托融资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独立董事对关联方占用、公司累计和
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我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表明:
报告期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资金占用并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的通知规定,我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本报告期,公司仅存在对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情况,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446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尽快产生项目收益,壮大公司主业。
2、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晓云 唐军
段咏 刘志远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