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17个配套文件发布
央企重组整合“加减法”并用
■本报见习记者 杜雨萌
自9月13日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炉以来,新一轮国企改革步伐日益加大、改革力度加速推进、改革领域逐步扩大。回顾这一年可以发现,无论是政策面的鼎力相助,还是地方国资系统的深化改革均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与此同时,央企间重组整合也拉开大幕。
17个配套文件已相继下发
《证券日报》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自顶层设计方案“1”即《指导意见》出台以来,“N”系列已累计出台了17个与之配套的分项改革实施方案。其中,几个重磅类配套文件已接连面世,如《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的国企改革与上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有很大的不同,上一轮国企改革总体上能够在不损害各方利益的前提下,为国有企业和相关利益方带来改善;而现阶段的国企改革已经到了必须要触碰到部分人的利益才能提升整体利益改善的时期,所以,这个时候遇到的问题和阻力也就越大。
在刘兴国看来,当前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遭遇的困难较大,必须要借助深化改革来解决当前的困难与挑战,使其能够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在市场竞争中实现生存发展。而一系列配套文件的出台可以说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明确了方向,甚至细化了部分配套举措。这对于国有企业改革来说会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实存在改革举措落地不如预期的事实。刘兴国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即有政府方面的原因,也有市场方面的原因。但总体上看,截至目前,改革取得的实效还是有目共睹的。
地方改革“范本”效应凸显
国有企业改革的全面推动少不了地方政府的全力相助。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已有25个省出台了国企改革方案,近40个地级市发布了2016年的国企改革工作计划,资产证券化、重组调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清理“僵尸”企业等均成为各地的工作要点。
稍早之前,国资委深入调研上海、广东、山东、江西、重庆5省市具有代表性的国企改革地区。《证券日报》记者梳理这5个地区的国企改革举措得知,上海市作为全国地方国企改革的排头兵,在创新方面,上海国企改革更是将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重要着力点。
江西省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成绩较为亮眼;山东省在国企改革首批选择的58户试点企业,目前已有22户企业制订了混改方案。此外,还设立了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一期将形成200亿元规模,助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另外,广东省与重庆市的改革成绩同样喜人。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1+N”政策体系基本成型,国企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根据自身的需要开展了符合本地特色的改革工作,并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而在各地区的改革工作中,这5个省市的改革具有一定的“范本”作用,后续有望为其他省份的国企改革提供借鉴。
央企重组整合加减法并用
自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以来,央企间的重组整合也全面开启。截至目前,国资委直接监管中央企业数量已减至104家。
“改革是推动发展的有利因素。”在胡迟看来,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过程中,央企重组整合持续加快既是完成此前对于央企数量减至百家任务的一个延续,也是新时期叠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选择。在央企重组的过程中,有利于完成企业去产能、去杠杆等要求,同样有利于实现自身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央企重组整合案例中,除了惯有的央企整合做“减法”外,新组建的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在央企间的重组整合中罕见地做了一次“加法”。
胡迟认为,央企重组整合过程中做加法,也是出于调结构的需要。但无论是做加法还是做减法,均有利于国有资产进一步实现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