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
央行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银行卡作为方便、快捷的非现金支付工具被社会公众广泛接受并运用于日常生活中,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公众使用最为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有效地拉动了消费,促进了商贸流通。2015年,我国银行卡在用发卡量达到54.42亿张,同比增长10.25%;交易852.29亿笔,同比增长43.07%;金额669.82万亿元,同比增长48.88%;银行卡渗透率达到47.96%,同比增长0.26个百分点。
人民银行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银行卡安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切实采取措施保护银行卡资金和信息安全。目前,我国银行卡总体安全,银行卡欺诈情况好于国际平均水平及美国和欧洲等西方国家和地区。2015年全球银行卡欺诈率约为7.76BP(每万元中发生的欺诈金额占比),实际造成的欺诈损失为4.17BP,美国和欧洲地区的银行卡欺诈率分别为14.19BP和5.29BP,欺诈损失率分别为7.86BP和1.38BP。同期,我国银行卡欺诈率为1.99BP,欺诈损失率为0.13BP。此次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将从源头上打击银行卡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国银行卡的安全性。
针对当前不法分子窃取银行卡信息的渠道,专项行动将采取以下6个方面的行动:第一,破获一批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的犯罪案件,加大对窃取、收买、非法提供银行卡信息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的犯罪分子。第二,集中整治用于非法采集银行卡信息的钓鱼网站、恶意程序(APP),对拒不整改或者违法情节严重的互联网站,依法吊销相关电信经营许可或注销网站备案。第三,检查银行、支付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的账户信息保护内控管理措施和支付业务系统安全性,排查存放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互联网站和重点行业、单位和企业的信息保护制度和系统的风险漏洞。第四,组织开展对银行和支付机构布放的POS机具的安全性和标准符合性检查,严肃查处特约商户使用非法改装POS机具的行为,整治网上从事POS改装的商家和网站。第五,依法关停一批发布银行卡信息非法买卖交易的网站和网络账号,清理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的有害信息。第六,加强社会公众安全使用银行卡的宣传教育,实现银行卡风险宣传教育的常态化和持续化。
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形成对不法分子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的强大威慑力,有效防范各单位存储的银行卡信息泄露,增强社会公众银行卡信息安全保护和网络安全意识,切实保护银行卡持卡人合法权益。
除专项行动外,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组织银行、支付机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和银行卡清算机构加强银行卡信息安全管理:一是采取技术和业务措施加强银行卡信息保护。强化支付敏感信息内控管理、安全防护和交易密码保护机制,全面应用支付标记化技术,推动银行卡存量磁条卡向芯片卡升级换代,加强POS机具安全管理,加强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特约商户黑名单管理制度等。二是组织银行及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可疑交易监测,延缓资金汇划清算,阻断高风险清算。三是严格落实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国家网络安全和标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银行卡风险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银行和支付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是继续督促银行和支付机构规范内部信息管理和员工操作。五是组织加强个人银行卡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公众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