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是我国领导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地区和全球合作潮流,契合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的重大倡议和构想。其中,被明确定位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新疆,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正迎来重大的战略发展机遇。而充分发挥金融引领作用,是新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破题抓手。具体而言,金融应发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引领作用。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迫切需要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创新是金融与生俱来的属性,在盈利动机的引导下,适度、可控的金融创新是优化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20世纪走出了一条金融支持创新的发展道路,打造出了众多全球领先企业,拥有了雄厚的经济科技实力。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建立完善金融支持创新的制度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强烈的创新自信,勇于开拓新的方向。
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关键。金融是现代社会调节利益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媒介中枢。过去30多年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金融有力地发挥了协调利益关系、优化资源配置的优势,在增强发展整体性,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新疆多民族聚居的背景下,充分发挥金融的协调引领作用,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均衡配置城乡公共资源,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
在9月的G20杭州峰会上,我国提出了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倡议。新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更需要金融引领,提升森林、河流、湖泊、湿地、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供充足动力支撑。
新疆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抓住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中国——中亚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机遇,需要充分用好金融工具,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能源、交通、信息“三通道”,国家大型油气、煤炭煤电煤化工、风电“三基地”,重要交通枢纽、商贸物流、金融、文化科教、医疗服务“五大中心”以及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建设,亟须金融大力支持,推进与周边国家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更需要用好、用活金融手段。
现代金融是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最重要的平台,尤其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潮下,金融可说是人们共同追寻梦想、共同实现价值的有力支撑。金融引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需要务实参与。
首先,应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夯实新疆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物质基础。无论是三通道、三基地、五中心,还是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相关基础设施及核心要件的建设推进,首先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财政资金是新疆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但充分运用好社会资本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下一步需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融资协调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于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
其次,应健全金融对外开放平台,优化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内外融通渠道。加快金融对外开放,构建以乌鲁木齐为中心,以喀什、伊犁、霍尔果斯为次中心的国际金融服务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国内国际资本要素有序流动、金融市场深度融合、金融资源高效配置。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融资、清算、区域金融市场、外汇交易等金融平台建设,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大力推进金融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积极打造新疆金融聚集区,增强新疆金融业在中亚地区的聚集效应,形成新的产业增长极。丰富完善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服务功能,使之成为服务西部、面向中亚的资本服务平台,努力建设面向中西南亚的中国——中亚国际区域金融中心。
完善引领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核心在于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质量。具体包括完善地方金融体系,推动和支持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小微企业、农村特别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发行规模;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巨灾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