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环保垂改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11月29日,环保部和中央编办正式函复河北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河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重庆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备案,可以启动改革实施工作。
此前9月22日,中办、国办联合发布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包括河北和重庆在内的12个省市提出了改革试点申请。根据环保部介绍,河北省和重庆市垂改工作启动早,力度大,进度快,是12个申请垂改试点省份中的先行者。
根据国家的部署,12省市要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形成自评估报告。未纳入试点的省份,则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以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所谓环保垂直管理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首先,市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仍为市级政府工作部门;县级环保局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由市级环保局任免。
其次,试点省份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上收,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行使,通过向市或跨市县区域派驻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
第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辖各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负责,实行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监测、考核。
“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需要与党政同责、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等配套制度进行协调,充分发挥和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
据环保部披露的重庆和河北实施方案,包括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作为首要问题,配套建立健全责任清单,积极构建新型环境监察体系,加强省级环境监察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环境监察专员制度,形成任务明确、责任落实、追责严格的责任管理制度链条,从体制机制上保障环境监察工作权威独立有效开展。
一位地方环保厅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环保垂直改革涉及到人员、机构和体制的改革,牵扯面很广,试点的进展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环保部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任勇认为,环保垂直改革仍有七大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一是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管理问题;二是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问题;三是环保部门内部纵向和横向的协调问题;四是环保部门与属地党委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的协作问题;五是环境监测执法信息共享问题;六是乡镇环保机构与队伍的职责界定和隶属关系问题;七是环境监察机构建设、监察方式,以及监察专员制度的建立等问题。
(编辑 :吴红缨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 :wangjk@21jing.com;wuhy@21jing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