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午间发布消息,称2016年12月5日至6日,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翔、王巍、竺勇操纵证券市场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在法院的最后陈述中,三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请求法庭从轻处罚,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根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5年,被告人徐翔单独或与被告人王巍、竺勇共同与13家上市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合谋后,按徐翔等人要求,由后者控制上市公司发布“高送转”方案、释放公司业绩、引入热点题材等利好消息的披露时机和内容,通过实际控制的泽熙产品证券账户、个人证券账户择机进行相关股票的连续买卖,双方共同操纵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在股价高位时,徐翔等人通过大宗交易接盘的公司高管减持的股票、提前建仓的股票或定向增发解禁股票抛售,从中获利。
(原标题:徐翔等利用发布“高送转”方案等利好披露时机和内容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