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1月17日发布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下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大数据相关产品和服务业务收入突破1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30%左右;并建设10-15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创建一批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形成若干大数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规划表示,到“十三五”末,将基本形成技术先进、应用繁荣、保障有力的大数据产业体系。大数据相关产品和服务业务收入突破1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30%左右。而基于现有电子信息产业统计数据及行业抽样估计,2015年我国大数据产业业务收入2800亿元左右。
在技术产品上,规划提出,将在大数据基础软硬件方面形成安全可控技术产品,在大数据获取、存储管理和处理平台技术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数据挖掘、分析与应用等算法和工具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形成一批自主创新、技术先进,满足重大应用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
应用方面也将显著增强。“十三五”时期,工业大数据应用将全面支撑智能制造和工业转型升级,大数据在创新创业、政府管理和民生服务等方面广泛深入应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和数据融合能力显著提升,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形成数据驱动创新发展的新模式。
大数据的生态体系也将繁荣发展。“十三五”期间将形成若干创新能力突出的大数据骨干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数据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10家国际领先的大数据核心龙头企业和500家大数据应用及服务企业。
同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大数据产业链,大数据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建设10-15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创建一批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形成若干大数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为实现这些目标,规划提出了实施大数据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工业大数据创新发展、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创建等八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