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增加创新中药和先进中医医疗器械研究开发投入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后文简称《实施意见》)指出,加大临床资源对中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加创新中药和先进中医医疗器械研究开发投入,鼓励基于医疗机构制剂的中药新药申报,服务上海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七大项意见,分别为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作用、发展中医药产业、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和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图片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
就发展中医药产业,《实施意见》提出,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现代化中药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提高智能制造水平,助力打响“上海制造”品牌。支持建设中药品质与生物效应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大宗中药材及上海特色药材优良种质识别、保存、保护和创新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我市中药生产企业在道地药材产地建设常用大宗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构建中药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保障中药饮片质量。改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中药饮片优质优价。加大临床资源对中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加创新中药和先进中医医疗器械研究开发投入,鼓励基于医疗机构制剂的中药新药申报,服务上海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根据中医药特点,对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制度,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用和发展。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进一步保障中药用药安全。
《实施意见》还提出,助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中医养生保健集团或连锁机构。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使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规范表述。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推进中医药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度假养生、食疗养生等多种形式的中医药健康旅游。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深化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支持中医药院校与综合性大学共同探索教育改革,重构符合中医药学科知识规律的院校教育课程和教学体系。支持上海中医药大学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将中医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并适当增加比重,提高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能水平。加强医教协同,推进中医药毕业后教育与专业学位衔接,完善以中医思维和临床诊疗能力培养为主线的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培训模式。探索建立中西医融合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中药产业技术技能人才。
《实施意见》明确,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我市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依托师承教育平台建设、学科团队培育、人才项目实施等,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中医临床人才和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领域博士后人才培养。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研究,构建集传统跟师学习和现代师承教育于一体的师承学习模式。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推进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大各级名中医人才梯队建设力度。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传承型人才。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允许临床、口腔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相应的中医药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实施意见》还明确,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符合中医药规律和岗位特点的中医药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进中医药人才评审、使用改革。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我市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工作。通过我市重大人才工程,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