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欧美掀起科技反垄断: 欧盟或推互联网“黑名单”, 美国直指GAFA垄断
欧盟监管机构正在起草“黑名单”,抑制Facebook、谷歌等互联网巨头们的市场支配地位,将基于营收的市场份额、用户数量等来考量企业。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的报告则指出:过去居于弱势却斗志昂扬、勇于挑战。。。
互联网科技巨头正在全球市场遭遇多重反垄断冲击。
10月12日最新消息称,欧盟监管机构正在起草一份所谓的“黑名单”,将通过新规则抑制互联网巨头们的市场支配地位。
与此同时,美国司法部对谷歌的反垄断调查可能迫使其出售Chrome浏览器和部分广告业务。美众议院经过16个月调查后发布的科技反垄断调查报告显示,GAFA(谷歌、亚马逊、Facebook、苹果)四巨头存在垄断和反竞争行为。
“黑名单”直指至多20家企业
据报道,欧盟监管机构正在起草的“黑名单”上的企业将比其他小型竞争者面临更加严苛的监管,例如,新规将要求他们向竞争对手分享数据,并有义务对如何收集信息透明化。
“正如我们所知,互联网正在被破坏。”一位直接了解这项计划的人向媒体透露,“大型平台是有侵略性的,他们缴纳的税很少,而且破坏竞争,这不是我们想要的互联网。”
据报道,目前,欧盟是在没有进行全面调查和发现任何违法情形的情况下,通过“黑名单”制度来迫使大型科技公司改变一些商业行为。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依照相关报道,‘黑名单’制度可能将由欧盟通过立法手段实现,那么,其最后出台需依照立法程序,由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最终审议,而非由执法机构单方决定。此外,其或将通过列举市场份额、用户数目等市场力量相关因素,从而将互联网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就竞争法角度而言,具有较大市场力量的企业,相较于其他企业需要受到更多规制。”
消息人士称,这份“黑名单”可能涉及至多20家大型互联网公司。“黑名单”将基于营收的市场份额、用户数量等一系列标准来考量企业,这意味着Facebook、谷歌等硅谷科技巨头可能在列。
媒体报道还称,名单上的公司数量和具体标准还在商议中,最终可能会形成新法规的一部分,以此削弱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垄断地位。知情人士透露,名单将侧重美国的大型科技企业,这有可能加剧华盛顿和布鲁塞尔之间的摩擦。在极端情况下,欧盟还可能会拆分大型科技企业,甚至如果有企业的行为损害了竞争对手,可能会迫使他们出售部分业务。
“该名单是欧盟加强对数字经济监管的一种措施,与欧委会今年6月公布的《数字服务法案》(The Digital Services Act)一脉相承。”邓志松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
谷歌在美或被迫出售业务
除了欧盟,美国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调查也在升级。
据媒体10日报道,有三位知情人士上周五透露,美国司法部和州检察官正在调查谷歌的的反垄断违法情况,将考虑是否迫使谷歌出售其Chrome浏览器和收益丰厚的部分广告业务,预计未来数周将开始这番商讨。
这是今年9月初以来美国政府对谷歌反垄断诉讼传闻的最新消息。此前有媒体消息称,美国司法部长威廉·巴尔(William Barr)将对谷歌发起反垄断诉讼,超过半数的州检察官正在准备对谷歌展开调查。
据报道,如果谷歌面临拆分,那么这将是过去几十年来美国法院命令拆分的第一家美国本土企业。
上述报道援引匿名人士消息表示,关于如何解决谷歌对价值1623亿美元的全球数字广告市场的主导地位,还在讨论中。美国司法部和州检察官已经向竞争对手和其他第三方征求了他们对谷歌应该出售哪些业务的看法,并且还询问是否应该防止一些现有的竞争对手成为谷歌的潜在收购对象。
此外,谷歌Chrome浏览器也可能面临出售风险。
报道称,谷歌在2008年推出的这款浏览器在美国拥有最大的市场份额,竞争对手指责Chrome浏览器通过访问用户上网历史来帮助谷歌的广告业务。
针对谷歌可能面临的反垄断诉讼,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泰苏此前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判断标准是对消费者权益产生负面影响,尤其是消费者的经济利益,而不是单纯的‘阻碍竞争’。”
张泰苏分析称,反垄断法的重大案件一般都需要由陪审团进行事实认证,因为案件的核心往往是“被起诉方的行为是否导致了涉案产品的市场价格上升这种问题,而这种问题一般要由陪审团进行最终判断”。
美众议院调查报告称GAFA垄断
经过长达16个月的调查后,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10月6日发布了一份长达449页的科技反垄断调查报告,指出GAFA四大科技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打压竞争者、阻碍创新,并损害消费者利益。
负责调查的反垄断小组委员会称,其收集了来自上述公司与第三方的大量证据——包括近130万份文件、为此召开的7场听证会和超过1800页的听证记录、38位证人的证词、来自不同派别的60位反垄断专家的38份意见书,以及包括市场参与者、被调查企业的前雇员在内的240位人士数千小时的访谈。
报告建议,为恢复数字市场中的充分竞争,必要时可拆分科技巨头,对部分业务采取“结构性分离”的措施。报告核心在于,呼吁对美国现行反垄断法进行修改,同时提升执法力度。
报告探究了在各自所处的市场中居于支配地位的四大科技巨头对于美国经济和民主的负面影响,此外也对现行反垄断法、竞争政策以及执法力度是否足以防范上述问题进行了评估。
报告指出,尽管四大巨头处于不同领域,但对他们商业行为的研究还是发现了共性问题。首先,每一家平台如今都已在关键的分销渠道扮演起“守门人”的角色。通过对市场准入的控制,这些科技巨头可以挑选“赢家”和“输家”。他们通过抬高收费标准、施加压迫性合同、收集用户和商业数据等方式滥用其力量。反垄断小组委员会甚至援引一份麦肯锡报告指出,如果对此放任不管,十年后也许全球30%的经济产出将掌握在上述企业手中。
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的报告强调指出,每一个平台都在利用其“守门人”的地位来维持自己的市场力量。通过对数字时代基础设施的控制,他们可以识别出潜在的竞争对手,并最终通过收购或是抄袭等方式消除竞争威胁。最终,通过对“中介”角色的滥用,他们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自己的主导地位。
“简而言之,过去居于弱势却斗志昂扬、勇于挑战的初创企业,已经变成了我们曾在石油和铁路大亨时代见识过的垄断者。”报告撰写者总结称。
同时,报告也承认,上述公司显著地为社会带来了利益,但代价不菲。他们经营着自己所处的市场,却同时投入其中竞争。“这种地位使他们可以为他人编写一套规则,自己却按另一套行事。”报告坦言,这个代价高昂,其结果是“经济与民主正处于危险之中”。报告呼吁,必须对反垄断法进行修订以使美国经济在数字时代继续具备活力、保持开放。
此外,报告也指出,美国国会需要确保反垄断执法机构积极公平地履行其职责。反垄断小组委员会称,调查中有证据显示执法机构未能阻止巨头兼并其竞争对手,也未能保护公民免受垄断的侵害。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着重强调了“GAFA”一直热衷于并购行为,这是造成如今的现状的重要原因之一。从1998年算起,四大科技巨头一共收购了超过500家公司,且其中不少收购的目的就是消灭竞争威胁,巩固自身的主导地位。在附录中,反垄断小组委员会更是花费多达45页的篇幅,详细列出了四大巨头近20年来的并购行为。报告呼吁,为保护中小初创企业,应修改相关法律,提升科技巨头兼并其他企业的门槛,阻止可能使已居于主导地位的企业市场力量进一步增强、可能削弱市场竞争的收购行为。
GAFA否认“指控”
上述报告发出后,几大科技公司也分别发表了回应,否认报告中的“指控”。
例如,在关于亚马逊的报告中,反垄断小组委员会认为其利用对入驻的第三方卖家的支配权,霸凌卖家的同时自己也在发布、销售仿制品,并阻止竞争者在其平台投放广告。亚马逊则回应称,公司规模并不等同于占据主导地位,认为企业成功与反竞争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假设站不住脚。
Facebook则对报告重点提及的通过收购行为消除竞争威胁进行了回应,认为旗下数个平台取得成功的基础是Facebook数十亿美元的投资,其对Instagram和WhatsApp的收购在当时都经过了监管机构的严格审查。Facebook强调,不论是收购发生时还是现在,这些平台都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
反垄断小组委员会认为,谷歌利用自己在搜索引擎和线上广告领域的地位建立起了“垄断生态系统”,提高自家产品搜索结果排序的同时,模糊付费广告和搜索结果之间的边界,以提升广告费的收入。此外,谷歌还被认为通过要求智能手机制造商预装谷歌应用程序等方式维护其垄断地位。谷歌对此的回击则是报告中包含的指控来自商业对手,“过时且不准确”,并强调称对谷歌的拆分会损害美国消费者每天使用的免费服务。
苹果公司也在10月8日发表了回应,称对科技公司的审查是合理且适当的,但不同意报告中有关苹果公司的结论。报告指出,苹果在移动操作系统和应用市场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并从中获取超乎寻常的利润。例如,苹果对许多应用程序收取30%的佣金。苹果则表示,在公司开展业务的任何类别中,都没有占据主导地位的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