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总是走在政策的前面。
理财子公司正式运作已经一年多时间,相关工作均有序推进,相比于原来作为银行资管部门的运作方式,这一年多以来,银行理财在产品、投资和销售等多方面都出现了很多新变化。这些变化当中,有些是落实资管新规的转型整改要求而出现的,另一些则是机构从自身的发展方向和需求出发自主进行的。
对于后者,还面临着合规性要求不明确之处。比如截至目前,与理财子公司发展关系紧密的现金管理产品政策、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等文件都尚未出台,但是业务层面已经在如火如荼地展开了。
和投资人关系紧密的产品销售渠道也发生了很大转变。“我前段时间从招行的APP上买到了交行的产品,还挺意外的。”近期,不少投资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反映了这一现象。
记者查阅各家银行APP发现,银行理财产品在他行进行代销的情况已经十分普遍。但在统一规范正式出台之前,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比如理财产品代销风险如何认定,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代销的理财产品如何监管等。
理财产品代销如何风险认定?
一位资管行业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银行代销他行理财产品,资格上肯定没问题,但如果追究细节的话,有很多问题是不明确的。比如,现在如果按照商业银行理财销售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应当在客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在本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确定客户的风险等级。
记者近期在招商银行(600036,股吧)APP上购买了交银理财的产品,但本人并非交银理财客户,也不曾在交通银行进行过首次面签和风险测评,这就意味着,招商银行代销该产品的过程中,销售适当性的处理为:使用该行对客户的风险评级结果,匹配另一家银行的产品风险分类。
一家外资行理财产品经理告诉记者,他所在银行的做法是,对所代销的产品进行再次分类。“比如我们银行有自己的逻辑,根据波动率、投资目标、杠杆水平、衍生品使用情况等划分风险等级。有一套自己的模型,里里外外要扒好几层,产品上架不是随便上的,要有尽职调查。”
他还表示,直接将产品方自己的认定方式平移过来并非不行,这要看各家银行的合规怎么认定,各家机构的合规要求程度是不一样的。
招商银行的代销协议显示: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分为R1(低风险产品)、R2(中低风险产品)、R3(中风险产品)、R4(中高风险产品)、R5(高风险产品)等五个风险等级,与客户在乙方评估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保守型(A1)、谨慎型(A2)、稳健型(A3)、进取型(A4)、激进型(A5)五个等级一一对应。
该表述明确了产品有风险分类,但并未明确这一分类是渠道方还是产品方做的。
另一位中资银行理财人士对记者说,虽然目前各家银行都用自己的一套标准对客户和产品进行风险等级划分,但并不是整个行业通用的一套标准。不过在现实中差别不大,基本上不会有太大什么影响。
此外,这一要求是参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办法,未来理财子公司产品的销售管理上如何要求,面签和风险测评的责任如何落实,尚待明确。
互联网可以代销理财产品吗?
银行理财产品的互联网代销,一直以来是业内十分关注的问题。
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此前银行理财很少在互联网渠道进行销售。背后的考量是,一方面,在金融体系中银行本身是强势方,客户信息很重要,不希望分享给互联网渠道,银行不仅自身有客户流量,也有完善的系统,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另一方面,互联网并不能给银行理财带来多大赋能,从过去情况看,银行与互联网的合作主要在贷款领域,互联网有消费金融数据,银行通常是在一些互联网小贷的背后作为资金供应方。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位理财子公司负责人处了解到,银行理财转型以来,在未来渠道格局的规划中,都开始将互联网渠道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在总体中占据20%-30%的份额。
今年10月1日开始生效的《公募证券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销售机构要证照齐全。银行理财的代销问题也不例外,不过,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在互联网渠道大规模进行销售,个别互联网巨头的平台代销是利用其持有的银行牌照作为销售资质的。
对于未来互联网渠道代销理财子公司产品问题,业内人士持有不同观点。
多数人认为,政策上大概率会对此渠道放开,这是成立理财子公司的目的之一,理财子公司产品的销售规定可能更加接近公募基金的标准。
但也有另一部分人持不同观点,目前看来,银行理财和公募基金还是形似神不似的两种产品,虽然正在进行打破刚兑的净值化转型,但在投资者心目中,产品形象还很难转变过来。一旦在各类互联网渠道上大量销售,可能导致出现很多投资者买到风险不匹配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