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正式实施,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膜袋和塑料餐饮具。经营者使用或者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零售摊贩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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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将正式实施。海南省将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有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塑料膜、袋和餐饮具。替代品包括全生物降解塑料、纸、布、麻等制品和可重复使用的塑料筐、篮子等。
此外,在海口市的大型超市里,货架上的塑料吸管、一次性塑料餐具等用品已经下架,取而代之的是全生物降解的替代产品。
据统计,海口市已有十家大型商场超市开始试点使用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随着全面禁塑的临近,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需求量将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