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糖水燕窝”事件处理结果:辛巴公司被罚90万元 燕窝公司被罚200万元
近期,“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件引起社会关注。记者23日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广州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介入,依法依规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调查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根据通报,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分别被处以90万元、200万元罚款。
“燕窝”实为风味饮料带货公司遭罚90万元
通报显示,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和翊公司”)作为涉事直播间开办者,受商品品牌方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融昱公司”)委托,于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辛巴团队主播“时大漂亮”通过快手直播平台推广商品“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主播仅凭融昱公司提供的“卖点卡”等内容,加上对商品的个人理解,即对商品进行直播推广,强调商品的燕窝含量足、功效好,未提及商品的真实属性为风味饮料,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和翊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商品标签存在瑕疵销售主体被罚200万元
经调查,和翊公司直播期间投放的商品购买链接,是融昱公司在天猫平台开设的“茗挚旗舰店”,消费者点击上述链接可直接进入该网店购买涉案商品,收款和发货等行为均由融昱公司实施。据此,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涉案商品的销售主体是融昱公司。
融昱公司为和翊公司直播活动提供的“卖点卡”,以及在天猫“茗挚旗舰店”发布的内容,均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涉案商品产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抽检,融昱公司销售“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的13个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等要求,但商品标签存在瑕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融昱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将会同有关部门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引导行业自律,促进网络直播营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快手电商追加处罚封停辛巴个人账号60天
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调查处理情况后,快手电商及辛选方面也先后发声。
快手电商发布“关于‘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件的处置公告”显示,此前快手已全站下架该品牌燕窝产品,封禁“时大漂亮”账号电商功能14天;要求该主播所属和翊公司负责人辛有志(别名“辛巴”)妥善处理售后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辛有志个人账号于11月17日起暂停直播。
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23日公布的调查处理情况,快手电商决定进一步采取如下措施:即日起,对“时大漂亮”追加封停账号60天;对事发后在直播间存在不当言行的辛有志封停个人账号60天。此外,对和翊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旗下27名电商主播封停账号15天,要求该公司组织旗下电商主播进行相关培训与学习。
辛选方面则表示,接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燕窝事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会以积极态度履行责任并做相关整改。在品控和管理上,正推进升级管控举措,包括在食品、服装、饰品、鞋子等领域建立质量技术中心,组建质量技术团队;邀请政府检测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检;完善审核流程,升级审核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