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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出手了!因不正当价格行为,多多买菜等5家社区团购企业因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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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3月3日宣布,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食享会等五家社区团购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对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社区团购企业分别处以1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全文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食享会

等五家社区团购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0年下半年,部分社区团购企业利用资金优势,大量开展价格补贴,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价格监测线索,先后对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橙心优选)、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多多买菜)、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优选)、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食享会)等五家社区团购企业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2021年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社区团购企业分别处以1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五家社区团购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答记者问

问题1: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对五家社区团购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主要有什么考虑?

近年来,互联网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中的地位显著提升,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在应对疫情冲击、提升购物体验、改善供应链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各大互联网平台企业大举进入社区团购市场,秩序不规范、操作不合法等问题也日益显现,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一是采用不正当手段挤压线下社区经济市场,容易造成秩序混乱,影响社会稳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资金、流量优势进军“社区团购”,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争夺市场,会给小商贩、社区便利店等线下社区经济模式造成冲击,带来明显负效应。二是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存在“烧钱抢市场、垄断后提价”的不正当竞争倾向,容易损害消费者权益。短期看,相关企业竞争前期实行“补贴”策略时消费者确实能以较低价格获得短期实惠。但占领市场后,相关企业很可能大幅抬高价格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三是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社区团购平台普遍存在巨额补贴、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以及部分社区团购平台采用价格欺诈手段诱骗消费者等问题。上述行为严重侵害其他经营者的正当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破坏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社区团购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米袋子”“菜篮子”为主,这些基本民生商品价格上涨,容易引发经济社会动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社区团购市场监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企业行为。对社区团购企业价格行为进行监测,并依法开展调查。经查明,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等社区团购企业存在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问题2:请介绍一下这五起案件调查的基本情况?

此次处罚的企业分别为: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橙心优选)、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多多买菜)、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优选)、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食享会)。以上5家企业在社区团购市场中占有较大份额,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一是通过巨额补贴,存在以低于进货成本销售商品的“低价倾销”行为。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社区团购企业为抢占市场,利用资金优势,采取直降、发放优惠券等形式补贴,致使大量商品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如计入运营、仓储、物流等成本,实际销售收入远低于商品成本,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低价倾销行为。

二是利用价格欺诈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存在利用标示虚假的原价、折扣,谎称降价等方式诱骗消费者购买;存在未明确标明价格比较划线价含义等价格违法行为。上述行为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所指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

从调查情况来看,5起案件违法事实非常清楚。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依法提取有关价格行为的商品页面、相关财务数据及服务协议等资料,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对补贴金额进行反复核算,同时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征求了相关方意见。调查显示,5家企业构成不正当价格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依法对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行为,共计处以罚款650万元。

问题3:我们注意到上述企业被顶格罚款,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

市场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几方面的情况。一是违法行为对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影响比较大。上述企业低于成本销售商品,补贴范围广、补贴频次多、补贴金额大,业务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对农贸市场、集贸场所和小商贩的正常经营活动冲击较大。二是违法行为社会危害后果比较严重。上述几家企业在行业内影响力较大,拥有庞大的用户量和巨大的市场影响力,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影响被互联网的规模效应、网络效应迅速放大,覆盖面广、危害后果较为严重。三是违法行为情节比较恶劣。市场监管总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后,上述企业补贴金额虽然有所降低,但依然没有全面整改。因此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依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予以顶格罚款,希望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个领域的目的。

问题4:在加强社区团购监管方面,市场监管总局还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具体考虑?

2020年12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会议肯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严肃指出社区团购存在的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不得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不得实施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等“九个不得”。

2020年12月中下旬,市场监管总局直接对5家社区团购企业立案调查。2021年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公开对上述社区团购企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顶格罚款,对违法企业形成有力震慑,有效促进企业整改。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调查研究,研判掌握社区团购市场动态,针对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规范社区团购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其他经营者正当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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