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票据承继原扶贫票据政策和标准,对募集资金用于“脱贫后5年过渡期”相关项目,设立衔接过渡期,募集资金可按照原扶贫票据政策进行匡算。
银行间市场又一新融资工具出炉,交易商协会推出乡村振兴票据。
3月1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交易商协会已研究推出乡村振兴票据,产品于3月15日正式上线。首批乡村振兴票据将陆续公告发行,十余家发行人涵盖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等各类主体,募集资金主要流向粮食收储保障、农村智慧能源设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企业向农户采购原材料、农产品基地运营、现代农业物流产业园建设、农村污水管网和美丽乡村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多个领域。
“做好乡村振兴票据与扶贫票据相关政策有效衔接,确保支持政策不断档。”交易商协会称,乡村振兴票据承继原扶贫票据政策和标准,对募集资金用于“脱贫后5年过渡期”相关项目,设立衔接过渡期,募集资金可按照原扶贫票据政策进行匡算。坚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交易商协会并称,乡村振兴票据可结合债务融资工具各类型产品进行注册发行,充分适应企业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如首批乡村振兴票据中,既有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向个体农户采购农产品,也有用于归还粮食收储贷款、降低融资成本,还有直接用于现代农业物流产业园项目建设以及支持已脱贫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覆盖多种模式。后续,鼓励市场成员灵活搭配各类债务融资工具产品,如结合绿色债券、碳中和债等创新品种,支持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绿色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等。
“十四五”规划指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抓好农业生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