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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光”照亮的村庄

原标题:被“光”照亮的村庄

  明媚的阳光不仅洒在了弘德村的硬化公路上,还被源源不断“吸”进了路灯顶端的一块块小型光伏板里,存储起来,以便晚上继续照亮村路。

  在这个村子转一圈,就会发现这里处处都有“光”的影子。沿着道路两边一字排开的太阳能灯、家家户户屋顶上方的太阳能热水器、村部旁边整齐划一的光伏板、村集体土地上矩阵排放的“农光互补”温室大棚……“光伏板把这里的荒滩铺成了‘金山’,给村子里种下了一棵‘摇钱树’。”弘德村村支书任军说。

  弘德村位于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这里是我国最大的易地生态移民安置区。9年前,有7000多名西海固农民搬迁至此。没有像样的产业,老百姓穷,村集体更穷。

  然而,让这里的百姓不曾想到的是,来自大自然看得见、摸不着的馈赠,变成了手中实实在在的“阳光存折”。“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的收入来自‘晒太阳’!”村民喜金龙算了笔账后发现,全家一年4万多元的纯收入,有超过一半都与光伏相关。

  “我们以每亩每年530元的价格把土地流转给企业,并约定流转费每5年递增10%。仅这一项,村集体每年就能收入40万元,村民户均年收入也近千元。”任军说,流转出来的土地就是用于“板上发电、板下种菜”这一太阳能发电与温室农业相结合的新型发展模式。

  这种模式让弘德村村民享受到了“家门口就业”的便利。以务工为主导产业的弘德村村民,除了在旁边的工业园区打工外,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随时在蔬菜大棚里干活,每人每天至少100元的收入。

  此外,弘德村还先后建起了两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每年又可为村集体增加四五十万元的发电收入。“2015年前,我们是个典型的‘空壳村’,现在村集体每年收入100多万元,其中超过80%都来自于光伏产业。”任军说。

  “光伏电站由政府投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除去地租和运营成本外,其余发电收益全部分给村集体,用于小型公益性事业建设及开发公益性岗位。”红寺堡区扶贫办主任吕振中说,光伏扶贫电站收益期长达25年,它们的稳定运行关乎村集体和村民的长远收益。

  因疾病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喜金龙,从事的公益性岗位就是村集体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设置的。他和很多村民一样,虽然以前在老家从没见过光伏板,现在也仍搞不懂光伏发电的原理,但他们知道,如今光伏板下电表箱不停闪烁的数字,就是每家每户增收致富的“脉动”。

  通过发展光伏产业,弘德村人均年纯收入已从2014年的1800元增长至2020年的10686元,因光伏改变的弘德村2019年也正式向贫困挥手告别。而在红寺堡区,目前共建有7个联村光伏扶贫电站,惠及64个行政村,年总发电量超3277万千瓦时,收益超过2000万元。

  站在弘德村东头极目远眺,一排排光伏板在阳光照射下熠熠生辉,昔日“贫困”的西海固移民,如今却是逐水而居、向阳而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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