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于4月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草案进一步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并增加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规定。
相比于草案二审稿,三审稿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内容移至总则,并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应当坚持的原则中增加“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实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草案同时增加了一条保障种子安全的专门规定,包括: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实施育种关键技术攻关,鼓励种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建立并实施种业国家安全审查机制,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