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机关建筑屋顶面积安装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等不低于40%……能源局启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每经记者 张蕊 每经编辑 陈旭
6月23日,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为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国家能源局拟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据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下发了《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我国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潜力巨大。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有利于削减电力尖峰负荷,有利于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措施。
试点县市党政机关建筑屋顶面积安装比例不低于50%
《通知》明确了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试点县(市、区)需具备的条件。
具体而言,首先要具备丰富的屋顶资源,有利于规模化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其次要有较高的开发利用积极性,具有整合各方面资源/以整县方式开发建设的条件;另外,还要有较好的电力消纳能力,特别是日间电力负荷较大,有利于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在保障电力供应中的积极作用。
《通知》还明确提出,项目申报试点县(市、区)的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
有业内人士表示,试点一旦推开,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的屋顶安装发电会快速启动。这些区域的市场以往几乎是空白的。安装比例所设置的下限是50%、40%,这对于提升国内相关单位的安装量会有较大促进作用。
而工商业的厂房屋顶,因为涉及的是各个公司和商业办公等,因此最可能实现快速安装的或许是一些园区,或成片的经济区,可以关注这些区域的光伏业务空间。
有企业表示,工商企业及工厂园区用电量大、电价高,在厂房及办公楼顶上加装光伏发电设施,一来可以节约用电成本,尤其是白天光伏发电成本低于市场电价;二来可以并网卖电,增加企业营收。
《通知》要求,试点县(市、区)电网企业要切实保障试点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接入需求,做到“应接尽接”。试点方案应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运行模式、进度安排、接网消纳、运营维护、收益分配、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
《通知》提出,各地试点方案应于7月15日前报送能源局新能源司。
多地发布通知推进相关试点工作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山东、福建、陕西、江西、广东等多地近期相继发布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
6月2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赴山东省座谈调研,听取有关方面对整县推动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连维良强调,推动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对促进能源转型、保障电力供应、降低用电成本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山东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能源转型成效显著,分布式光伏发展全国领先,具备整县推动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的基础条件。
6月3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整县(市)推进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具备条件的地市原则上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县(市),提出整县(市)试点方案,充分利用农村屋顶、园区屋顶等资源条件开展试点。并要求试点方案于6月30日前报送省能源局,
6月4日,陕西省发改委发文要求各市按要求分类梳理各县(区)自然人分布式(户用)和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户数、规模;组织对屋顶(厂房、工商业、农户)类型、荷载、周边遮挡情况、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调查摸底。同时各市成立专班,选择2~3个县(区)提出市级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工作方案,并于6月21日前报送。
6月11日,江西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户用光伏整体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鼓励县企合作,按照自愿的原则,开展户用光伏整县、整镇推进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