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煤炭需求低迷影响,阳泉煤业(600348)主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导致公司销售收入减少,净利润下降。2015年年报显示,阳泉煤业去年实现营业收入168.64亿元,同比下降19.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339.22万元,同比下降91.57%。
山西证监局在年报问询函中指出,阳泉煤业2015年煤炭行业毛利率为 16.19%,远低于省内其他煤炭上市公司(西山煤电 54.98%、潞安环能 36.89%、大同煤业 36.25%、兰花科创 40.71%)。6月16日阳泉煤业回复称,公司销售的煤炭由公司下属煤矿自产煤炭、采购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的原料煤和商品煤构成。
阳泉煤业透露,采购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采购的原料煤和商品煤的价格由市场决定。其中,采购原料煤的价格由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定价机构根据当地煤炭市场行情,出具调查报告和认证结论后,公司和集团公司双方再以价格事务所提供的价格为依据,协商确定原料煤的收购价格;采购商品煤的价格则依据市场价格扣除各项费用后确定。
2015 年度,阳泉煤业自产原煤 3320 万吨,采购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煤炭3494 万吨,销售煤炭 6282 万吨。公司下属煤矿自产煤炭产品的营业收入为68.94 亿元,营业成本为 46.38 亿元,毛利率为 32.73%,与省内其他煤炭上市公司毛利率基本持平;公司采购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煤炭产品的营业收入为 83.29 亿元,营业成本为 81.21 亿元,毛利率为 2.51%。因此,导致阳泉煤业2015 年合并报表口径煤炭产品毛利率为 16.19%。
山西证监局发现,根据年报会计报表附注,2015 年阳泉煤业向阳煤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煤炭 95.16亿元,占煤炭产品销售成本的 74.58%,同时向阳煤集团及其关联方销售煤炭29.05 亿元,占煤炭销售收入的 19.09%,上述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成为监管层关注的焦点之一。
阳泉煤业解释,公司为了避免同业竞争,2001 年 1 月 8 日阳煤集团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其中规定在洗选煤分公司委托阳泉煤业经营管理期间,非经洗选煤分公司,阳煤集团不以任何形式与途径进行任何原煤销售;在洗选煤分公司被阳泉煤业收购后,阳煤集团不以任何形式与途径进行任何原煤销售;阳煤集团保证其所生产之全部原煤供给阳泉煤业,并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销售。由于阳煤集团及其关联方已将所生产的全部原煤销售给阳泉煤业,因此,阳煤集团及其子公司所需煤炭只能从阳泉煤业进行购买,从而形成了上述关联交易。
年报显示,阳泉煤业2015 年销售煤炭 6282 万吨,同比增加 14.61%,销售费用中运输费发生0.99亿元,同比增长 200%;港杂费 0.84 亿元,同比增长 740%。对此,阳泉煤业透露,2014 年,公司下属销售公司给客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的价款中大部分不含运费,运费由运输公司与客户直接结算。自 2015 年起,销售公司对于部分新开拓的用户和天成公司实行一票结算,给客户所开具的增值税票中含有运费,运输公司再对销售公司开具运费发票。销售公司收到发票后计入销售费用-运输费中。因此导致运费同比增长较大。港杂费主要由天津销售公司产生,公司 2015 年在天津港装船量比 2014年有较大增加,导致港杂费同比大幅度增加。
年报显示,期末阳泉煤业库存商品 5.84 亿元,计提跌价准备 1.82 亿元,同比大幅增加。阳泉煤业解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销售公司账面库存 115.16万吨,账面金额 4.22 亿元,含采购运费。公司对此进行了减值测试,其中资产负债表日已发运未结算的库存65.31 万吨,截止到 2016 年 1 月 27日已全部结算,实现营业收入 1.06 亿元,以此作为可变现净值确认依据;在港口的库存 49.85 万吨,按 2015 年 12 月平均销售单价扣除港杂费35 元/吨后,确认其可变现净值1.35 亿元;据此,公司对天津销售公司账面价值高于其预计可变现净值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82 亿元。公司对其余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迹象,未提取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