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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环境违法案件被实施挂牌督办

  金禾实业(002597)8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来安县环保局下发的督办通知,因安徽省环保厅于2016年7月8日对公司进行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发现部分环境违法问题,对公司相关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来安县环保局要求公司对照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整改方案,并报送来安县环保局,后续将依法对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公告显示,金禾实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氨醇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该企业氨醇建设项目包括3个项目,其中15万吨/年合成氨、20万吨/年碳酸氢铵项目于1970年代建成投产,5万吨/年甲醇项目于1990年代建成投产,至2016年7月8日省厅检查时,尚未报批环评文件。

  (二)防治废气污染措施发生变动,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该企业环评文件要求1500吨/年季戊四醇建设项目和1000吨/年甲乙基麦芽酚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收后排放,实际是经冷凝后排放;要求5000吨/年安赛蜜建设项目双乙烯酮生产中产生的醋酸丁酯未冷凝尾气经二级碱吸收后排放,实际是经二级冷凝后排放;要求水解工艺硫酸雾经二级碱吸收后排放,实际是分两路分别经一级碱吸收后排放。

  (三)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该企业年产200吨甲乙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配套的两级酸雾吸收塔不正常运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两级酸雾吸收塔中的酸雾吸收液酸度分别为1.12×105mg/L、9.52×105mg/L,呈强酸性。

  (四)环保设施检查记录表弄虚作假。该企业提供的环保设施检查记录表显示,省厅检查当时(7月8日16时),年产200吨甲乙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配套的两级酸雾吸收塔吸收液测试pH值正常,与取样监测结果严重不符,实际企业并未监测。

  金禾实业表示,公司在安徽省环保厅来公司进行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后,于7月9日立即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及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关于氨醇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的问题,公司在2016年7月23日由滁州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通过,完善材料后,环评报告已于2016年8月22日向滁州市环保局履行了备案程序,现待领取环评批复。

  关于防治废气污染措施发生变动、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问题的整改措施为,在现有废气处理流程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文件增加活性炭吸附设施。针对以上发生变动的防治废气污染措施及时履行相关环保手续,并已于2016年8月8日在来安县环保局完成了备案手续。

  关于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环保设施检查记录表弄虚作假问题,主要原因为该生产车间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未按时检查溶液成分,造成溶液成分不正常。为此,公司对该生产车间安全、环保生产监督员、分管副主任、科长、车间生产分管经理等个人以及该生产车间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并立即进行了整改。对照此问题,对公司其他环保装置进行了全面的运行核查,进一步完善了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加强对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的检查、监督。

  金禾实业表示,来安县环境保护局下发的《督办通知》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也不会对公司形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在2016年7月8日对公司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现场督查提出的问题进行提前整改和处理,公司将继续加大安全、环保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车间管理,提高生产一线员工安全、环保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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