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9月1日发布,提出到2020年,“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全面深度融合,信息化成为创新驱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先导力量。
分析人士指出,农业信息化将成为农业现代化主题投资的核心,农业物联网、农村电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等领域值得重点关注。
提高信息化水平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把信息化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制高点,以建设智慧农业为目标,着力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业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着力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全面提高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
为此,规划提出加强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融合应用,促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推动农业政务信息化提档升级,推进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便捷普及,夯实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支撑基础。
此前发布的“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3年的总体目标,提出到2018年,农业在线化、数据化取得明显进展,管理高效化和服务便捷化基本实现,生产智能化和经营网络化迈上新台阶,有力支撑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目前,农业信息化迎来重要的发展时机。在农村,互联网已经有了充分的渗透,而遥感、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也为农业信息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产业资本开始涌入农业领域,推动农业信息化加速发展。此外,土地流转将搭建农业信息化发展的平台。农业信息化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创新商业模式
长江证券分析师陈佳指出,未来信息化改造是发展现代农业、改变农业生产方式的重要手段,从商业模式看,“农资+农业信息化”的商业模式更具生命力。
目前物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越来越多的应用在农业生产领域,并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的步伐。
通过物联网实时监测,应用大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可实现精准农业,降低单位成本,提高单位产量;互联网技术推动农场信息化管理,实现工厂化的流程式运作,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有助于先进模式的推广复制;“互联网+农业”能够催生巨大数据搜集、信息平台建设等技术服务需求。
而在众多的商业模式中,陈佳通认为,未来“农资+农业信息化”模式更具生命力。美国的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大致为两类:纯粹的数据服务提供商,主要销售数据产品及开发的配套软件;农资平台型企业,依靠信息服务为其农资销售提供增值服务。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农业信息化服务与农资销售有机结合具备较强生命力,通过提供农业信息化的价值增值服务,实现农资产品的价值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