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壳中的*ST烯碳又一次收到关注函。深交所继续关注*ST烯碳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要求公司说明股权转让收益2.24亿元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由于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净利为负,2016年前三季净利仍亏损逾8000万元,*ST烯碳濒临暂停上市。与大部分保壳公司一样,*ST烯碳选择卖资产“输血”。2016年底,*ST烯碳连续发布两份资产处置公告,预计产生股权转让收益超2.99亿元。若两份资产处置完成,*ST烯碳扭亏将成大概率事件。其中一份资产处置遭到深交所两度关注。去年12月13日,*ST烯碳公告称,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银基置业30%股权转让给首都京投,首都京投支付转让价款4.53亿元。股权转让后,*ST烯碳持有银基置业70%股权,银基置业仍为*ST烯碳控股子公司,交易预计产生收益为2.24亿元。
就在公告发布当日,*ST烯碳即收到关注函,深交所要求*ST烯碳分析股权转让收益具体的计算过程和相应的会计处理及其依据。对此,*ST烯碳回复,投资收益计算过程为股权转让价款为4.53亿元—审计基准日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30%=2.58亿元。
不过,对于银基置业部分股权转让事项,深交所在1月10日发再发关注函,表示2009年2月27日,财政部下发了财会便[2009]14号《关于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的复函》,规定“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同时,发行A股及H股的企业,在境内外财务报告中对该交易事项原则上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对此,深交所要求*ST烯碳说明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若不符合上述规定,*ST烯碳则须对照规定补充更正披露上述股权转让收益具体的计算过程、相应的会计处理以及对2016年年报的影响,预计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是否存在暂停上市风险。
回顾去年一年,*ST烯碳风波不断,遭遇长期停牌整改、重组终止、诉讼纠纷、业绩亏损、立案调查。复牌后的连续跌停使不少投资者蒙受损失。对此,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曾于12月22日以《停牌近7月复牌八跌停*ST烯碳遭“躺枪”股民投诉》进行了报道。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ST烯碳于2016年10月13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目前正处在立案调查阶段。*ST烯碳昨日发布了立案调查事项的进展,“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尚未收到相关部门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