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600526)7月26日晚间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拟向杭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紫光环保62.95%的股权、向环保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象山环保51%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此次交易后,公司将直接持有紫光环保97.95%的股权、象山环保51%的股权。公司股票将于7月27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交易前,菲达环保的控股股东为杭钢集团,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杭钢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菲达环保实际控制权变更。
菲达环保主营业务为大气污染治理设备的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除尘器、烟气脱硫设备、垃圾焚烧烟气处理设备及相关配套件等,此外上市公司还提供固废处理服务。
菲达环保由于所处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仍面临着较大的竞争压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22亿元、9064.91万元、5231.94万元;扣非净利润为-4.83亿、1603.76万元、-3699.41万元,扣非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88元/股、0.03元/股、-0.07元/股。
2018年度,菲达环保处于亏损状态;2019年度,菲达环保通过推进业务梳理、加强成本控制、加强项目管理等方式,实现了扭亏为盈;2020年度,菲达环保维持盈利状态,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然处于亏损状态。
因此,菲达环保盈利能力较弱,亟需注入优质资产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紫光环保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及相关运营服务。除污水处理业务外,紫光环保还从事环保设备的贸易等业务。杭钢集团直接持有紫光环保62.95%的股份,通过菲达环保间接控制紫光环保35.00%的股份,为紫光环保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为紫光环保的实际控制人。
紫光环保2019年度、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经审计)分别为9735.54万元、1.09亿元,紫光环保2019年末、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未经审计)分别为12.82亿元、11.91亿元。
象山环保通过与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就其下属4家污水处理厂签订委托运营服务协议,通过与象山县人民政府辖区内的乡镇(或街道)政府机构签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服务协议,开展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服务;同时,象山环保为协助象山县部分污水处理工程提标项目从事工程代采类业务。
环保集团持有象山环保51%的股权,为象山环保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为象山环保实际控制人。象山环保2019年、2020年分别实现净利润290.78万元、331.91万元。
据菲达环保介绍,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及相关运营服务,业务范围遍及浙江、江苏、湖北、安徽、福建等多个省份。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已投入运营的污水厂34座,日处理能力约180万吨。截至2021年4月30日,标的公司总资产规模合计约36.66亿元(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规模合计约12.88亿元(未经审计)。标的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在资金规模、供应商采购、运营管理经验等方面形成了规模效应,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
菲达环保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新增污水处理及相关运营服务,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将更加丰富,水、气、固等环保领域的布局将更加完善。本次交易有利于将上市公司打造为综合型的环保产业服务上市平台,有利于完善上市公司在环保产业的多领域布局,优化内部资源配置,统筹高效开展环保产业相关业务。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