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亮控股(08612)发布公告,于2024年9月20日,卖方维亮(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中国地质工程集团订立销售协议,卖方已同意出售及买方已同意购买机器(二手反循环钻机及动力装置),总代价为250万港元。
机器于2024年8月31日的未经审核总账面净值约为350万港元。预期集团将自出售事项确认未经审核亏损约100万港元,该金额乃根据集团自出售事项收取的代价与机器于2024年8月31日的未经审核账面净值的差额计算。
经考虑机器于2014年由集团收购,其于2024年8月31日的账面净值约为350万港元,董事认为,出售事项为集团提供机会变现陈旧机器的价值,为集团带来额外营运资金。出售事项将不会对集团的业务及营运造成重大影响。董事认为,销售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而订立销售协议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