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动力(01148)发布公告,吴小安因其他事务已提呈辞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董事会辖下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代表公司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送达的公司获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及公司附属公司的所有其他职位,全部由2024年9月1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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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动力:吴小安辞任执行董事
2024-09-11 21:02:49
智通财经
新晨动力(01148)发布公告,吴小安因其他事务已提呈辞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董事会辖下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代表公司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送达的公司获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及公司附属公司的所有其他职位,全部由2024年9月11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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